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第6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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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弧线完美的颅骨,让他哪怕是短发都不难看。
  没了头发的修饰,反而将五官的优秀显示出来。
  尤其是现在沈思勤没有笑,整个人显得锐利而沉郁。
  沈思勤没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短短的头发。
  刺刺的,别说手感还不错。
  怪不得他以前认识的剃了板寸的人都怪喜欢摸头发的。
  确实挺好摸的。
  沈思勤给了钱,又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菜。
  后天去参加升学宴,今天还是要做买卖的。
  还有,今天得多写个新牌子。
  说明一下自己明天关店,不然放顾客鸽子就不好了。
  沈思勤晃着手中的帽子想着今天要做的事。
  是的,今天出门他还没忘戴上帽子。
  “哎呦,小沈,你这头发,怎么弄得这么短啊?”正摊煎饼果子的王秋桃一抬头就看到一手提着新买的菜,一手拿着帽子的沈思勤。
  这头发太短了,一下子就吸引走了王秋桃的注意力。
  “这不是头发太长麻烦吗,每次炒菜都能绑起来,现在剃了干净。”沈思勤一本正经地说道。
  王秋桃还怪喜欢头发长点的沈思勤的,沈思勤爱干净,头发永远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瞧着就特别好看。
  现在的沈思勤,瞧着……有点不好惹。
  “也,挺好,看的。利索。”王秋桃勉强夸了一句。
  沈思勤嘴角抽了抽,其实不用无脑夸的。
  “王姨我先回去了。”
  王秋桃点点头。
  “小沈,你这头发短了好啊,做菜就不用觉得烦了。”章旗倒是挺欣赏沈思勤现在的发型的。
  多好,洗头发都省了,用手巾一擦就干净了。
  可惜他头发没多少了。
  真要是像小沈老板一样剃短头发,那头发就更没多少,长点还能遮掩遮掩。
  “我也觉得还成。”沈思勤一笑。
  反正比他剃得狗啃发型能见人。
  所说他去升学宴是当路人甲的,但也不能太窘迫不是。
  将新买的菜放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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