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第14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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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自己和蔺圣锦两人也不嫌弃。
  “昨天的冬瓜排骨汤,你说有点咸,现在加上面条就刚刚好了。快吃吧。”沈思勤拉过另一把椅子,让两人能够并排坐在一起。
  “嗯,闻着真香。”蔺圣锦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面条。
  煮得根根分明的面条,一口吃下去,爽滑可口麦香十足,每一根面条都吸收了汤汁,咸淡正好,还能尝到肉香和汤汁的甘甜。
  “好吃。比我吃过所有的面都好吃。”蔺圣锦毫不吝啬地对着沈思勤竖起大拇指。
  他已经渐渐懂了,偶尔也要对自家对象说些好听话。
  这样生活才能和谐。
  沈思勤就喜欢蔺老师这么好不遮掩的偏爱。
  “那你多吃点。”沈思勤又补了一句,“汤还有呢,不够还能再下面条。”
  “不用那么多。”蔺圣锦脸一红,自己能吃这件事好像一开始就没瞒住。
  他垂眸专心吃面。
  就是不看沈思勤。
  嗯,这面条一根一根的,可真好看。
  沈思勤拿起筷子,尝了尝面条。
  冬日清晨,暖呼呼吃一碗面条,不得不说是一种享受。
  咳咳咳,尤其自家对象还在身边,那就更是享受了。
  “对了,昨天你去肉铺了吗?花了多少钱,我这边给你。或者,我不给你钱,给你买些旁的东西。”沈思勤知道他们俩之间不用分得那么清楚。
  可不分得清楚,不代表不问、不放在心上。
  要是什么都当理所当然就不好了。
  “订香肠花了一百来块,钱你不用给我了,你帮我买做糕点和煲汤的材料吧,我也不会挑,到时候我提着材料上门,陪老师他们说说话,再一起做糕点煲汤,老师和师母肯定高兴。”
  蔺圣锦做了那个梦之后,越发觉得他跟老师相处的时间很少了。
  如果没法改变,那就好好享受现在的时光,往后也不会觉得太过遗憾。
  沈思勤点点头,觉得这么安排挺好。
  吃过早饭,俩人就去晨练。
  晨练后,沈思勤和蔺圣锦分开各干各的事。
  沈思勤继续回小卖部开门做生意。
  到了十点左右,沈思勤就拿起手机给晏季菡发消息。
  今天他准备做个经典的红烧肉。
  材料简单,味道也重一些。
  昨天的菜清淡,今天就该浓烈一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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