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繁华城市(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不是人人都喜欢离开自己的家乡,大多数老实巴交的平民更愿意生老病死在自己的故土上。
  而这三分之一的福斯坦人,在别的地方洛克不知道,但在彼得斯城里,绝对比夏尔洛人更为高等。
  街道上只要是昂首挺胸走路的,大多数都是福斯坦人,而那些低着头、目光不敢随意飘的绝对是夏尔洛人。
  因为战争的关系,几乎所有福斯坦人都讨厌夏尔洛人,只要有夏尔洛人胆敢对福斯坦人表露出一点不敬,脾气躁的人会直接动手。
  只要不是打死、打残,城卫军基本不会管。
  所以这里分四等人:贵族,富商、福斯坦平民、夏尔洛人。
  没空理会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夏尔洛平民,洛克和汉斯两人新奇的看着路边的一处杂耍。
  一戴着面具顶着高帽的中年人,不知道喝了一口什么东西,紧接着张口喷出,右手拿着的火把一晃,一道火焰在半空中形成,着实吓住了围观的群众。
  洛克能感觉出,周围并没有魔法的波动,这才是更令他诧异的。
  汉斯细细闻了闻,说道“是烈酒!”
  。。。
  彼得斯城丰富的夜生活,让三条大老粗狠狠地开了一次眼界,也让他们的腰包狠狠地缩水了一次。
  洛克还好,这些钱比起他的真实财产,不值得一提,汉斯和凯恩就不一样了,汉斯还稍微克制一点,凯恩就随意多了,这家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完全不把德勒当钱。
  半夜,彼得斯城的火把熄灭不少,这座城市的热度下降一半以上时,洛克三人才摇摇晃晃的回到了营地。
  每个人身上挂着这样或那样的特产,按汉斯的话说是带回去给家人尝尝,按凯恩的话说是带回去自己慢慢吃,按洛克的话说是咱不差钱,什么没见过,就买什么。
  三人回来之前,还去彼得斯城的酒馆体验了一把,说实话,洛克感觉和其他地方的酒馆没什么区别,非要说不同的话,就是彼得斯城的酒馆女郎更漂亮一点。
  一天的‘劳累’,让三人一觉睡到第二天正午才醒过来。
  洛克一醒就被男爵叫过去开会。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