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之逆袭_分卷阅读_76(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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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情杀人?罪轻辩护?”
  她重复了青年刚才说的几个词,露出个似神秘似嘲讽的笑容。
  “案发当日是上午九点,作为一院院长在上午喝得醉醺醺的,三十五岁的壮年却被七十多岁的老人杀死,你觉得这是巧合?”
  她反问。
  “王某的房间在一楼,院长的办公室在四楼,他走的楼梯,一路上都有护士和散步的其他老人,他拿着刀,许多人的口供里都写了看到他拿着刀,却没有人上前去问他要干什么也没有人制止,你觉得这符合常理?”
  又是一个问题被抛出。
  “更何况……”
  秦律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伸出手指了指“证据”中的凶器水果刀照片下方的那行说明文字,念了一遍:
  “经检验,水果刀的刀刃处确有死者血迹,刀口形状与死者伤口处基本吻合,刀柄处只有王某指纹,可认定水果刀系杀死死者之凶器,持凶器者为王某。”
  “你觉得这句话没有问题?”
  她看向已经一脸懵逼的叶某,又一次提问,却没有让叶某回答,而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水果刀是厨房的,早晨要做一顿早餐,中午的午饭在那个时间点也应该开始准备了,可上面却没有厨师和其他任何人的指纹,只有老王一个人的,你觉得这符合逻辑?”
  说着,她合上了案卷材料,把材料装进自己的拎包内,一边向外走去,一边对匆匆忙忙跟在她身后的青年男主总结道:
  “案件事实不清楚,证据之间有漏洞,激情杀人有待考证,罪轻或罪无辩护还需考量。”
  “所以我们现在是要去哪里?”
  在听完女主角的分析之后完全收敛了自己那股傲气的男主角干巴巴地问道。
  女主角停驻在办公室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侧过头来看着镜头:
  “现在,让我们去找王某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
  说完,“嘭”地一声,办公室的门被合上……连带着把叶某也一并留在了办公室里。
  可怜的叶小伙子无奈摸了摸自己刚刚差点被门砸到的鼻子,打开门跟了上去。
  老龙套看到这里,精神一震。
  到了。
  他心里想到。
  快到了,他演的那部分。
  ☆、81.番外
  “《律师法》第33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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