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鲛记(原名:驭妖)_分卷阅读_72(1 / 4)
完蛋了,她恢复本来面貌了。那鲛人……!
阿纪又立即望向鲛人,瞬间也理解了她初醒过来,鲛人那复杂且具有深意的眼神……但是……
她推开身前的洛锦桑:“嗯,是这样的。”她正经的看着洛锦桑道,“我或许是你们认识的人,但我……并不认识你们。”
洛锦桑和瞿晓星当场愣住。
阿纪又转头看向旁边的鲛人,默了片刻,叹了声气:“抱歉,关于过去,我都忘了。”
长意黑袍广袖之中的手紧紧攥成了拳,而声色却还是尽力维系着平静:“我知道。”
第九十五章 不是
纪云禾的遗忘让洛锦桑与瞿晓星有些措手不及。
但洛锦桑想想,便也点了点头,当初她与空明在南方治疗中毒的双脉孩子们,抓住了纪云禾,那时候,她变幻成了男子的面容,洛锦桑不认识他,但她应该识得洛锦桑的,而那时候,她只当他们是陌生人。
“没……没关系。”洛锦桑重新打起精神,抓了阿纪的手,对她道,“忘记了也没事的,我都记得,我,哦还有瞿晓星,他也在你身边呆了很长时间,还有鲛人,鲛人也记得,我们把过去的事情都一点一点说给你听。”
闻言,瞿晓星连连点头:“对对,我们都说给你听。”
阿纪默了片刻,道:“你们是我朋友。”不是疑问,而是观察之后,她肯定的陈述,洛锦桑与瞿晓星立即吵闹附和,甚至开始掰着手指头算他们认识了多少年。阿纪听了片刻,他们俩的叙述实在含糊,让阿纪脑中什么画面都没有。她只得她看向两人身后的鲛人。
他沉默的站在后面,目光微垂,不知在沉思什么,阿纪张了张口:“那我们……是朋友吗?”
洛锦桑与瞿晓星停下了嘴,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长意。
长意抬起了眼眸。
四目相接,破木屋内静默下来。
“不是。”
长意落了两个字。
洛锦桑与瞿晓星都不敢搭话。只有阿纪想了想,随即笑了:“我想也是。”她道,“先前,被灼烧昏迷之前,我好像隐约想起来一些关于你的事,但现在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刺了你一剑……”
长意齿间微微咬紧,当她若无其事的提起这件过往之事时,他心口早已好了的伤,此刻却忽然开始有些隐隐作痛起来。
是啊,悬崖上,月夜下,她刺了他一剑。
阿纪叹了声气,她心想,所以这就是林昊青不让她来北境,不让她露出真实的面目的原因啊……
“你该是恨我的吧?”她问。
短暂的沉寂后——
“不是。”
长意又落了两字。
不是。
这次,不止阿纪,连洛锦桑与瞿晓星都惊得抬头,愣愣的看着长意。三个脑袋,六双眼睛,同样的惊讶,却是来源于不同的理由。
洛锦桑心道,这鲛人终于说出来了!
瞿晓星却震惊,都把护法囚禁到死了居然还说不是!? ↑返回顶部↑
阿纪又立即望向鲛人,瞬间也理解了她初醒过来,鲛人那复杂且具有深意的眼神……但是……
她推开身前的洛锦桑:“嗯,是这样的。”她正经的看着洛锦桑道,“我或许是你们认识的人,但我……并不认识你们。”
洛锦桑和瞿晓星当场愣住。
阿纪又转头看向旁边的鲛人,默了片刻,叹了声气:“抱歉,关于过去,我都忘了。”
长意黑袍广袖之中的手紧紧攥成了拳,而声色却还是尽力维系着平静:“我知道。”
第九十五章 不是
纪云禾的遗忘让洛锦桑与瞿晓星有些措手不及。
但洛锦桑想想,便也点了点头,当初她与空明在南方治疗中毒的双脉孩子们,抓住了纪云禾,那时候,她变幻成了男子的面容,洛锦桑不认识他,但她应该识得洛锦桑的,而那时候,她只当他们是陌生人。
“没……没关系。”洛锦桑重新打起精神,抓了阿纪的手,对她道,“忘记了也没事的,我都记得,我,哦还有瞿晓星,他也在你身边呆了很长时间,还有鲛人,鲛人也记得,我们把过去的事情都一点一点说给你听。”
闻言,瞿晓星连连点头:“对对,我们都说给你听。”
阿纪默了片刻,道:“你们是我朋友。”不是疑问,而是观察之后,她肯定的陈述,洛锦桑与瞿晓星立即吵闹附和,甚至开始掰着手指头算他们认识了多少年。阿纪听了片刻,他们俩的叙述实在含糊,让阿纪脑中什么画面都没有。她只得她看向两人身后的鲛人。
他沉默的站在后面,目光微垂,不知在沉思什么,阿纪张了张口:“那我们……是朋友吗?”
洛锦桑与瞿晓星停下了嘴,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长意。
长意抬起了眼眸。
四目相接,破木屋内静默下来。
“不是。”
长意落了两个字。
洛锦桑与瞿晓星都不敢搭话。只有阿纪想了想,随即笑了:“我想也是。”她道,“先前,被灼烧昏迷之前,我好像隐约想起来一些关于你的事,但现在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刺了你一剑……”
长意齿间微微咬紧,当她若无其事的提起这件过往之事时,他心口早已好了的伤,此刻却忽然开始有些隐隐作痛起来。
是啊,悬崖上,月夜下,她刺了他一剑。
阿纪叹了声气,她心想,所以这就是林昊青不让她来北境,不让她露出真实的面目的原因啊……
“你该是恨我的吧?”她问。
短暂的沉寂后——
“不是。”
长意又落了两字。
不是。
这次,不止阿纪,连洛锦桑与瞿晓星都惊得抬头,愣愣的看着长意。三个脑袋,六双眼睛,同样的惊讶,却是来源于不同的理由。
洛锦桑心道,这鲛人终于说出来了!
瞿晓星却震惊,都把护法囚禁到死了居然还说不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