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_分卷阅读_90(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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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交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没什么,一路顺风,长命百——”
  砰。
  宋思远:“……”
  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撑着下巴,微微发笑,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说到底,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
  而这份回忆是喜是悲,是好是坏,就留给……洛川一珩,留给那小孩儿去评判吧。
  想到这,他蓦地又低头,搅动着眼前剩下的那碗白粥。
  白粥冷了,原本就粗糙的手艺,如今更是喝进嘴里一阵发稠,但向来挑剔的小三叔,还是一口一口,喝光了某人的这一片心意。
  喝完了,窗外的日头也彻底没落无踪,至于某个聒噪的,总是停不下来的小年轻,这会儿,不知道已经奔到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哪里。
  几不可闻的,宋思远叹了口气。
  随即拿起手机,摁下号码,接通过后,抵在耳边。
  “……是我。”
  “周湛是不是也来了?好,那就……确认洛一珩离开美国以后,再动手吧。”
  “理由?”他顿了顿。
  捏捏眉心,复又发笑,“没有理由。”
  =
  洛一珩始终记得自己那天离开病房的时候有多狼狈,这感觉一别经年,依旧能够在脑海中鲜艳如昨——不过是上气不接下气,好像一腔的憋怨闷在胸口,钝钝发痛,怎么咳也咳不出来。
  这一年,洛一珩二十二岁,宋思远三十五岁。
  他玩不过他,又喜欢他,喜欢到只是一眼一面,就恶俗的把人放在心上,越是求而不得,越是难下心头。等到被拒绝了,又愈发觉得这人像是自己心口一道疤,头上一抹天,挥之不去,念之即痛。
  可人到底是两面动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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