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嫁给了反贼_分卷阅读_52(1 / 4)
他沉下脸,三步并作两步,就要去夺过沈玉珺手上的东西。
沈玉珺哪肯让他得逞?
她冷笑一声,将小瓷人往地上重重一摔,地上没铺地毯,大理石冷硬,霎时间,白瓷碎片落了满地。
陈昔抓住沈玉珺的手腕,目眦欲裂,像是要吃了她一般。
他因幼年经历坎坷,性子颇有些阴鸷,平日里寡言少语倒不觉得如何,此一发怒竟让人觉得有些发憷。
可沈玉珺又哪会怕他?
她没有丝毫闪躲,仰头直视着他,提醒道,“你可别忘了,当初是谁保下你威北侯府满门的。”
只一句话,就将陈昔满腔怒火浇了个透心凉。
他紧抿着唇,无力地放开沈玉珺,转而弯身去捡地上的碎片。
沈玉珺看着他失魂落魄的背影,讽刺地弯了弯唇角,“别说我没提醒过你,简宁现在已经是我大哥的妻子,你若对她还有半分肖想,就别指望继续安稳待在京城了。”
陈昔闻言,呼吸一窒,陶瓷碎片狠狠割进他的肉里,鲜红的血滴落在冰冷的地板上。
良久,他才缓缓起身,淡淡道,“你想多了。”
说完,像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头也不回地离开,徒留沈玉珺独自一人站在偌大的房间里,怔怔看着他的背影,面上逞强不肯服输,却到底还是慢慢红了眼眶。
她十分想不通,简宁到底哪里好,让他这般念念不忘。
曾有人说,这或许就是阴差阳错,若是他们早些相识,或许便不会有简宁什么事。
可要真说起来,她认识陈昔,其实比简宁早得多。
她第一次见到陈昔,是在六岁那年,她随着三叔去狩猎,在山中碰到了刺客。那群刺客身手极好,三叔带的人根本敌不过,她虽因趁乱躲在灌木丛中逃过一劫,却在下山途中崴了脚又迷了路,最后精疲力竭狼狈不堪时,是陈昔救了她。
时至今日,她依然记得那日的情景。
不过九、十岁的少年,身上都没有几两肉,却背着比他小不了几岁的她在山路中走了整整两个时辰,找到医馆后还不忘买糖葫芦来安抚她。
那时她尚且年幼,还不懂何为喜欢,只觉得这个沉默且消瘦的少年,意外的能让她感到安心,连平日里看都不愿看一眼的糖葫芦,也似乎格外的甜。
分别时,她特意问了他的住址和名姓,本打算日后亲自登门道谢,然而没过两日,便得到他失踪的消息。
他这一失踪就是整整两年,她也记挂了他整整两年。
后来终于等到他回来,她兴冲冲去找他,他却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心心念念的都是另外一个名字。
她几经打探才知道,那个叫简宁的小姑娘在他饥寒交迫时给了他一个馒头,一件暖衫,两人相依相伴走过了彼此最难熬的一年。
她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只觉得好像自己无比珍视的东西在不经意间被人夺去了一般。
因着家世显赫,自幼她想要的无有不得,更没人敢同她抢东西。而今她挂念了两年的人,竟被一个出身低微的乡野之人抢了去,这叫她如何甘心?
然而即便是觉得不甘心,那时的她也没觉得简宁会是自己的威胁。
毕竟她才是天之娇女,不管家世样貌,简宁都远不及她。
简宁不过是给了他一个馒头,一件暖衫,又陪他走了一段路。她却能给他威北侯府最想要,而旁人又都给不了的。只要她肯放下身段去接近陈昔,多帮助他些,他自会慢慢忘掉简宁。
后来陈昔果真同她日渐亲近,提起简宁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甚至在得知简宁因为她的敲打险些丧命后,依旧对她百依百顺,她便以为他是真的不在意简宁了。 ↑返回顶部↑
沈玉珺哪肯让他得逞?
她冷笑一声,将小瓷人往地上重重一摔,地上没铺地毯,大理石冷硬,霎时间,白瓷碎片落了满地。
陈昔抓住沈玉珺的手腕,目眦欲裂,像是要吃了她一般。
他因幼年经历坎坷,性子颇有些阴鸷,平日里寡言少语倒不觉得如何,此一发怒竟让人觉得有些发憷。
可沈玉珺又哪会怕他?
她没有丝毫闪躲,仰头直视着他,提醒道,“你可别忘了,当初是谁保下你威北侯府满门的。”
只一句话,就将陈昔满腔怒火浇了个透心凉。
他紧抿着唇,无力地放开沈玉珺,转而弯身去捡地上的碎片。
沈玉珺看着他失魂落魄的背影,讽刺地弯了弯唇角,“别说我没提醒过你,简宁现在已经是我大哥的妻子,你若对她还有半分肖想,就别指望继续安稳待在京城了。”
陈昔闻言,呼吸一窒,陶瓷碎片狠狠割进他的肉里,鲜红的血滴落在冰冷的地板上。
良久,他才缓缓起身,淡淡道,“你想多了。”
说完,像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头也不回地离开,徒留沈玉珺独自一人站在偌大的房间里,怔怔看着他的背影,面上逞强不肯服输,却到底还是慢慢红了眼眶。
她十分想不通,简宁到底哪里好,让他这般念念不忘。
曾有人说,这或许就是阴差阳错,若是他们早些相识,或许便不会有简宁什么事。
可要真说起来,她认识陈昔,其实比简宁早得多。
她第一次见到陈昔,是在六岁那年,她随着三叔去狩猎,在山中碰到了刺客。那群刺客身手极好,三叔带的人根本敌不过,她虽因趁乱躲在灌木丛中逃过一劫,却在下山途中崴了脚又迷了路,最后精疲力竭狼狈不堪时,是陈昔救了她。
时至今日,她依然记得那日的情景。
不过九、十岁的少年,身上都没有几两肉,却背着比他小不了几岁的她在山路中走了整整两个时辰,找到医馆后还不忘买糖葫芦来安抚她。
那时她尚且年幼,还不懂何为喜欢,只觉得这个沉默且消瘦的少年,意外的能让她感到安心,连平日里看都不愿看一眼的糖葫芦,也似乎格外的甜。
分别时,她特意问了他的住址和名姓,本打算日后亲自登门道谢,然而没过两日,便得到他失踪的消息。
他这一失踪就是整整两年,她也记挂了他整整两年。
后来终于等到他回来,她兴冲冲去找他,他却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心心念念的都是另外一个名字。
她几经打探才知道,那个叫简宁的小姑娘在他饥寒交迫时给了他一个馒头,一件暖衫,两人相依相伴走过了彼此最难熬的一年。
她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只觉得好像自己无比珍视的东西在不经意间被人夺去了一般。
因着家世显赫,自幼她想要的无有不得,更没人敢同她抢东西。而今她挂念了两年的人,竟被一个出身低微的乡野之人抢了去,这叫她如何甘心?
然而即便是觉得不甘心,那时的她也没觉得简宁会是自己的威胁。
毕竟她才是天之娇女,不管家世样貌,简宁都远不及她。
简宁不过是给了他一个馒头,一件暖衫,又陪他走了一段路。她却能给他威北侯府最想要,而旁人又都给不了的。只要她肯放下身段去接近陈昔,多帮助他些,他自会慢慢忘掉简宁。
后来陈昔果真同她日渐亲近,提起简宁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甚至在得知简宁因为她的敲打险些丧命后,依旧对她百依百顺,她便以为他是真的不在意简宁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