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族长_分卷阅读_212(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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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会有男人直接拒绝送到嘴边的肉。
  作为官员夫人,她见过太多太多了,可不想这样的事也落到她女儿的头上。
  “母亲放心,你女儿可不是吃素的。”郑琇莹道,她从小受着后宅熏陶,嫁人后又做了宗妇,哪里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郑琇莹对自己的手段很有信心,但是对王淳之这个当夫君的更有信心。
  她很清楚,王淳之更欣赏那些能够自强的女子们。
  而一个真正自强的女子是不会与人做小的。
  异姓桃花什么的,直接就从王淳之这个源头斩断了。
  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一个老婆刚刚好。
  真正能成大事的人,你看有几个会因为美色而走不动道。
  有王淳之以身作则,连带着他手下的生活也清水的很,很少会谈到某些桃色的话题。
  “咳咳,诸位,你们认为裹脚对于女人来说是一种美么?”马昭咳嗽着问道。
  众人听了都有些茫然,只有少数几个快速反应过来,问道,“怎么了?”
  钱萱曾经裹过小脚,但是马昭再蠢也不可能和别的男人谈论自己的妻子。
  马昭叹道,“有些豪门元气不是已经恢复过来了么,所以就又开始想着法的折腾人了。”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在最初动乱过后,那些有底蕴的人家已经缓过来了。
  在百姓都还为未来的温饱问题而奔走之际,他们已经开始在考虑他们的审美了,而豪门的审美,有很多都是畸形的。
  让女人裹小脚就是他们的癖好之一。
  “听说他们已经准备为自己家的孩子裹脚,以后也只娶裹了脚的妇人进门……。”马昭叹道。
  对于他这种没有癖好的人,丝毫不觉得裹脚哪里好看了,反而因为妻子年幼的遭遇而对裹脚越来越厌恶。
  王淳之迷眼道,“看来他们是想让我专门出一条禁止裹足的律法啊。”
  新朝的律法大都是由前面的朝代综合而成,但是那些律法中都没有规定女子裹足的律法。
  毕竟越往前的朝代,生活水准也就越差,肚子填不饱,自然就想不出这些馊主意了。
  现在天下刚刚安定,就有些人忍不住出来作妖了。
  豪门的地位虽然比不上世家,但谁也不会小觑,起码他们对底层的百姓们好歹算是一个庞然大物。
  王淳之在打天下的过程中,自然不是所有人都彻底认同了他,地位越高的人,对他的认同度就越低。
  这就导致王淳之哪怕夺得天下了,依旧还有人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我行我素。
  除了缠足之外,民间其实还有很多的陋习,比如人口买卖就为了能够传宗接代,或者杀掉活人,去给死人配阴婚,还有很多偏远地方的活葬等等。
  很多东西虽然不会像缠足来的这么快,但是王淳之知道它们不会迟到。
  很快,朝廷就推出了一本《破陋习》的书,和明文规定的律法来。
  这让那些准备迎娶三寸金莲的豪门们被气的跳脚,因为裹足一事已经被写进了新朝律法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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