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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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是林曼的生日,21岁生日,令人期待的大日子。
  在美国,21岁的生日是有绝对纪念意义的,因为这是年轻人在所有方面都被社会承认为“成年人”的关键年龄。
  Venessa送了林曼一条项链,项坠是一把银色的小钥匙。她说这是她们家的传统,寓意着对方开启新一扇人生之门,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加了各种义务和责任。
  肖染的礼物更是极具个人特点:一瓶Beluga Gold Line伏特加,一盒当地赌场的筹码牌,外加一张男脱衣舞俱乐部的预付卡。连贺卡上的留言都是鲜明的肖氏语录样:
  “我曼V5,终于可以合法吃喝嫖赌啦!”
  林曼直接把脱衣美男卡给她塞了回去,“你去你去,留着你结婚前的单身派对去!”
  这烫手的山芋要是被程嘉煜看见了,不要大刑伺候才怪呢!
  酒带回家去没问题,只要不喝醉,程嘉煜不怎么管她的。筹码的话,倒可以借花献佛,送给他好了,也可以叫上廖伟光,让他们哥们儿一起玩儿去。
  姐妹之间的下午茶算是热身,晚上的二人世界生日宴才是重头戏。
  晚餐定在他们初次奔现见面的那家餐厅,是程嘉煜的主意,他还要求林曼翻箱倒柜地找出来那天她穿过的那件小洋装,定要弄出个“昨日重现”的场景来。
  程嘉煜等在餐厅门口,低着头看手机,听见动静再抬眼,便看到小姑娘步履轻盈地款款而来,和记忆中的身影分毫不差,跟以前一样踩着他的心尖。
  身后的夕阳红云顿时都成了模糊的背景,没有一样能跟她比肩。
  林曼走到他跟前,笑着说“嗨”,露出一排珍珠贝齿。
  程嘉煜忽然伸手,解开了她束高的发带:一头乌亮的青丝倾泻而下,尾端带着自然的微微弧度。
  “散着好看。”他噙着笑说。
  心里却在想:要把这一头长发缠在腕上,攥在手里,揪着做。
  从第一次见面那时,他就这么想过……
  程嘉煜定的是双人的烛光包间,整个屋子都没有电子照明,墙上的嵌孔,桌上的烛台,处处灯影摇晃,温馨浪漫,朦胧之间更映衬得美人如玉,月华似水。
  鲜开生蚝做头盘,再点了微甜的气泡酒配主菜的香煎比目鱼,最后以红酒烩雪梨完美收官。
  插着“21”数字造型的蜡烛的千层蛋糕端上来时,林曼的小脸泛起了浅浅的胭脂,水润的唇比蛋糕上的鲜果奶油更加诱人。
  “这些蜡烛好浪漫啊!怪不得英剧里那些19世纪的贵族们明明有了电灯,还愿意在餐厅留着烛台。”她托着精巧的小下巴,满眼粉红泡泡。
  “你小时候家里停过电吗?”林曼忽然又问程嘉煜。
  思维跳跃太大,男人不明所以然地“嗯?”了一声。
  女孩儿顾自说了下去,“停电就会点蜡烛啊,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老想去摸,被烧化的蜡油烫过,还被大人骂了。可是疼一下就过去了,又没有受伤,就不长记性,下次还想去摸。好奇怪吧!”
  程嘉煜差点儿失笑出声,不过望向对面,林曼确确地摆着一脸无辜,根本不知道她在诱人犯罪。
  他清了清嗓子,“其实,大脑处理恐惧和快感的机制是很近似的,都会分泌肾上腺素和内啡肽,如果大脑已知当前行为不存在真正危险,那就会把恐惧情绪重新定向为快感。所以会让你想一试再试。”
  女孩儿眨了眨眼,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程嘉煜忽然拉她起身,脸上的神情逐渐笼上了神秘,“回家。”
  “哎我蛋糕还没吃完呢!”林曼舍不得甜品,赶快又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
  被他拉着出门,还在恋恋不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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