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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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抹了把唇,直起腰,按下通话键,起初不耐的神色在她的注视下渐渐变得平静。
  “警察让我过去一趟。”他接完了,抱了她半天,冷却冲动。
  “怎么又要去……”
  “是多伦多的警方,不是温哥华那边。”
  “什么事?”席桐皱眉问。
  孟峄把座椅立起,踩下刹车发动,挡板外有强烈的日光刺入他的瞳孔。
  “是关于孟家的。”
  *
  8月29日周六晚,多伦多市中心的警察局像往常一样走进来一个人。
  值班警官好心地带这位体面的先生去审讯室,问他是不是丢了钱包,但他从昂贵的皮夹里拿出一个U盘,给了警官。
  “我要自首。”这个人说。
  “先生,你是谁?”警官看着他彬彬有礼、平静无波的脸,产生了疑惑。
  “弗雷德里克·塞缪尔·金斯顿。”
  “金斯顿?那个大名鼎鼎的心理学博士,金斯顿?”警官瞪大眼睛。
  “是。”
  “你犯了什么罪?”
  “谋杀。”
  金斯顿就像坐在自己的心理诊所一样,双腿分开,往椅背靠了靠,但绷紧的唇角泄露了他现在并不如看上去那般闲适。
  他打开皮夹,在桌面调了个个儿,把皮夹里的照片摊在警官面前,碧绿的眼睛幽深如海水。
  警官问:“你杀了谁?”
  “孟鼎和靳荣。”
  “谁?”警官不可置信。
  “ME集团的前董事长夫妇,孟鼎和靳荣。”
  警官赶紧给上头打了个电话。
  “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金斯顿苍老的手指点了一点照片,“为了这个人。”
  “我是个恋童癖,没有道德的医生,下叁滥的教授,我利用权力从精神病院带走了一个孩子,养了他许多年。
  “他对我说,孟鼎和靳荣虐待他,他恨他们。所以我帮他把那两个人杀了,用催眠辅助药物,做的毫无痕迹,别人都以为是正常的脑溢血发作导致死亡。
  “我是孟家的私人医生。U盘里是证据,相关文件我也带来了。”
  警官手里的茶杯当啷砸在桌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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