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赊美人心_分卷阅读_62(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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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进来,檀婉清打眼一看,竟觉自己走了眼,眼前这个小丫头长开了容貌,居然还是个小美人胚子。
  正月哪知自家主子心中所想,她小心冀冀将奶放到福荫桌子上,福荫正手攥着笔,专注笔下的画,虽然她看不出这一堆乱糟糟的线条画的是什么,但小姐看的认真,她也就又看了看,可惜除了一团黑乎乎,还是看不出什么名堂,且福荫拿着笔的姿势,哪里像画画,倒是拿着把剑在纸上四处横冲直撞,案子上都弄了不少墨。
  在她看来,浪费的紧,纸墨是非常贵的,以前在庄子里住的时候,有几家省衣节食送孩子去私塾,却耗不起笔墨。
  她悄悄看了主子一眼,见她毫不在意,随着五岁小童折腾,不仅不出言阻止,还拿起小童“糟蹋”画完的画儿”看得仔细。
  在正月眼里,檀婉清卧在美人榻上,腿盖着锦被,根根如玉雕琢的手指拿着泡干花的瓷怀,拿着案几上五岁的小童信手涂鸦的东西看着,实在是惊艳。
  她不懂什么画儿,可眼前这般玉面桃唇晕染,微微垂眸时,整个人就似躺在了画里,若不动的话,这幅画千金难买,有市无价。
  瑞珠正在边上泡着茶水,嘴里嘟囔着:“这雪水太涩了,茶也不行,要不是小姐说最近吃多了肉,腻的慌……哪能入口啊?”
  檀婉清却觉得挺好,人呐得分得清身份,懂得此时彼时,她现在能悠闲的喝着这样的茶就极好,否则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跟心情过不去,跟过去过不去。
  正月知道这是瑞珠一早扫的梅花雪泡成的茶,她闻着还是很香的,她实在不懂好好的水不用,非要费事去取雪,更看不出哪里涩,还以为她嫌雪水不好,主动道:“那不如我去打些井水。”
  瑞珠瞪大了眼晴看向正月:“井水?井水是重水,口感又硬又沉,怎么能泡茶?便是露水也好过井水的。”说完又哼了一声:“你是不懂的,咱家小姐以前煮茶的水,都取得京城千鹤山顶渺无人烟最干净的梅松雪水,那雪泡出的茶,才是真正的极品,小小的一盏就是满屋子的茶香,那水煮的茶入口也最是滑润甘甜,韵味深长。
  稍次一些就是寻常人家雪后第一岔梅花雪,可有人住的地方到底沾了尘气,水就差了一筹……”
  瑞珠本想取些梅花雪,可这蛮夷之地,竟然无几家栽种梅树,最后无奈,只好勉勉强强取了点高处檐上中间那一层干净的,谁知道差了这么多,可就这儿,也比井水好。
  正月过了年十三岁,从来不知水还有这般讲究,在她看来吃饱穿暖就极好了,再看屋子里那么多奢侈的摆置,梳妆台的匣子里也装满了首饰,里面大半都是没戴过,只是放在那里,在想到自己家人,还有外城一起逃难的人,吃都吃不饱,渴的时候连口热水都喝不着,只觉心里有些难受,也没有回嘴,低着头站在旁边。
  檀婉清教福荫是随心所欲的,从不训斥或苛责他,必须这样必须那样,对她来说,福荫是个特别孩子,虽然他在某一方面自闭了些,可是人生偏就是这样,上帝给你关上了一道门,却又给你打开一扇窗。
  他在五感上的迟钝,全部都弥补到乱画中,无论他画的是什么,那份专注,便是在背后叫上数声也无所觉,拿起了笔,他是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当中,而笔下,就是他的世界,他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无法释放的情感放进画里,放进他的世界里。
  小孩子也有情感,是的,小孩子的情感更加纯粹,更加直接,她拿起那些被墨涂过完成的纸张,认真的看着,瑞珠看不懂,正月也看懂,可她却看得懂。
  她也曾是被叫做“小天才”的人,她对色彩对线条天生的敏感,能从毫无规则的颜色与形状里,感受到作画者内心的世界,他的情感,他的喜好,甚至他的性格。
  她的这种敏感给了她吃饭的饭碗,作为一个曾以画为生的人,没有点天赋怎以行,可她知道自己的这份细腻的天赋,同样也局限了发展,虽然给她时间,也必会在画坛界有一席之地,可她知道自己终究缺了一样重要的东西,那是她倾尽能力的极限,也无法达到的。
  而她从手里的纸张,从那些“乱画”的线条中,似乎找到了那样东西的雏形,所以她小心冀冀的启蒙,鼓励大于纠正,任他的想象力布满一张又一张纸,用暗沉的颜色去绘出他喜欢的世界的样子。
  她的耐性出奇的好,就算握笔的姿势如握着一根棍子,也只道一句“执笔无定法”舒适便好,只偶尔会在他看着的时候,画个小东西,而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就在于,他注意到了那个细小的地方,并在不经意用到了。
  檀婉清教的不刻意,他学的也不刻意,反而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福荫虽然只有五岁,但因为自闭的关系,十分敏感,谁人对他好,谁人有恶意,他都知道,以前到学堂总是扒着床柱不肯,每次都要谢承祖挟在臂下,也因为这一点,他对谢承祖并不亲近。
  反倒来檀婉清这儿,每日早早穿戴好,甚至谢承祖送他慢了些,还会跑到门口着急的等着,因为到了香香的地方,没有人逼他说话,没有人呵斥他,也没有人勉强他,不仅有好吃的,还有一张神奇的案子,好多的笔,好多的黑黑,他可以在那里呆上一天,可以弄得身上全是黑黑,也不担心旁人的冷眼,他还看到自己的画没有被乱丢,而是被一个漂亮姑姑整理在一起,放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里,并盖上盖子。
  虽然他不知道那种欢喜的心情是什么,可是他喜欢那里,喜欢那里的香香,喜欢那里的黑黑,也喜欢那里的姑姑。
  第七十八章
  夕阳的光线透过纱窗,映射在屋内,晕染出一团团金黄色的光晕,落在波光粼粼的茶杯里,浮了一层忽隐忽现的金光,杯是本是再普通不过的野金菊,竟然泡出了近似金雀芝的茶汤来,色有了,香也有了,饮上一口似乎还当真有那么一股沁肺透息的异香,再就上腌渍好酸酸甜甜的活梅,茶水的回甘与话梅的酸味儿,同时在口中酝酿开来,竟是生了满口的香津,再好滋味儿不过。
  檀婉清身子的底子不好,为了这具身体,也算费了不少心了,平日各种养生集册并不少看,可都基本大同小异,倒是翻看些民间奇闻异录里,记载着一位活了百余五十载的老道士。
  他的长寿秘方竟是吞饮自己的口津,他的道理听着倒是极为新鲜,乃取自活字舌上水,他近百年常饮不断,所以才能活得长长久久,檀婉清看罢虽不明头尾,可看着活字儿,竟觉有些道理。
  否则为何要将两者组一活字?
  后无意翻阅几本述道之书,也发现了搭雀桥一说,以舌尖搭桥引天地气,形津吞服,可养五脏六腑,通百气,书中将口中的津液比作黄金,比作天赐灵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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