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宇番外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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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是动手了,而且手段极其残忍。
  我出狱后,将那些铁证告到了法庭,拉她这个市长下马。
  她被判得可就重多了,十五年,即便减刑,也得十年才能出来。
  但她早就留了一手,与我同批次入狱的,还有好几个交好的政委,他们都是被我牵连才进去的,一个个记恨着我。
  所以我注定不可能在c市多留了。
  陆离和林若的婚礼办在z市,是那个沿海小城,虽然婚礼规模很小,但是新娘新郎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我把悠的枫叶项链送给了林若,告诉她,这是陆离妈妈给她的新婚礼物。
  他们如愿以偿,在一家中学门口开了家奶茶店,还养了小动物。
  那只金毛呆呆傻傻的,叫憨憨,这个名字取得真是一点没错,我让它握手,它坐着,让它坐着,它和我握手,总能巧妙的避开正确指令,还特别喜欢舔我手,每次尾巴都摇的像是螺旋桨一样,可爱极了。
  还有只橘猫,叫橘橘,它懒洋洋胖乎乎的,除了吃饭上厕所,其他时候都不愿意挪步子,我把它抱怀里晒太阳的时候,它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听着让人安心。
  参加完婚礼后,我就出国去找悠了。
  她还是瓦尔登湖边公墓里立着的一块冷冰冰的墓碑,但我好像看到了她在朝我笑的样子。
  后来似乎也没什么好说了,我在瓦尔登湖边定居,找了个工作,天天都能看到她,偶尔也会在一个曦光微薄的早餐,捧着她生前买的《瓦尔登湖》,读给她听。
  陆离林若每年也会来看我,许多年过去了,他们还是和当初一样好,让人欣慰。
  最后,我老死在瓦尔登湖的秋天,窗外是漫天飞舞的枫叶。
  灵魂上浮的时候,我真的看到了悠在朝我笑。
  悠这傻子,还老笑我是榆木脑袋呢,不还是一样在天上等了我一辈子。
  (陆爸爸放现在叫舔狗键盘侠吧,但是我就觉得这个快五十的老处男很好很好,他只是爱了杨悠一辈子而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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