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闺蜜被我教坏了[九零] 第3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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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母说:“我才不像外面那些老顽固。孩子大了, 有自己的主意, 就让他们自由发挥, 什么事都插手, 不是平白讨人厌吗?”
  贺丽华微笑点头。
  宋母说:“所以你放心, 如果你和阿诚结婚了, 我们分开住。你们在杨市, 我们在源市,各自自在。”
  贺丽华说:“这还言之过早。”
  宋母一愣:“你们还不准备结婚吗?”
  宋诚说:“妈,您那么急干什么?我们都不急, 我还没求婚呢!”
  “我以为互相见家长了,就该到下一步了。”宋母说:“小贺父母那边不急吗?”
  宋诚说:“他们急是急,但还是要看我们的意思。”
  “那你们的意思呢?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是耍流氓。”
  “我都听丽华的。”宋诚表态。
  贺丽华说:“我和阿诚才交往半年,现在就谈结婚,是不是太快了?”
  之后的整个拜访时间里, 贺丽华感受到来自长辈的高级催婚话术。
  ——交往半年谈结婚太快?那有没有结婚的意向?
  ——必须有啊。没有的话她岂不是渣女,交往是玩弄宋诚的感情, 浪费他的时间精力?
  ——既然是奔着结婚去的, 互相都见过家长了。他们想和贺丽华的父母认识一下,准亲家嘛!
  ——这样催婚的就从一家变成两家了。
  ——送一份见面礼。一条金手链。长者赐, 不能辞,辞之不恭。
  ——大大方方把礼数做足了,作为未来婆家,挑不出一点错处。拿人手短, 好意思对长辈的要求坚决拒绝吗?
  贺丽华的脸皮真不够厚。她做事一向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当着宋父宋母的面,她对宋诚说:“确实,我们已经认识半年了,现在也算知根知底,如果你愿意,我们也该结婚了。”
  宋诚握紧她的手,高兴说:“我当然愿意。”
  贺丽华点头:“那我们先去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
  宋母问:“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
  “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表示双方在结婚前的财产,各自归各自,互不相干。”
  宋母立刻变脸,一副受到侮辱的表情:“小贺,你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们贪你的钱?阿诚年轻有为,我们家的条件比你也不差,有必要贪你的钱吗?你这是在侮辱人,知不知道?”
  她似乎能说出一万句话来说服贺丽华改变主意。
  贺丽华慌忙道:“伯母,您误会了。我绝对没有侮辱你们的意思。我知道阿诚想娶我是因为爱我,跟我有没有钱没关系。是吧,阿诚?”
  宋诚深情说:“当然是的,我爱你。”
  “那还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干什么?”
  贺丽华诚恳说:“做婚前财产公证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们。因为我身上背着三百万的债务,这份债务和阿诚没关系,有了婚前财产公证,即使他和我结婚,他也不用承担这三百万的债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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