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1 / 4)
而且他很喜欢制作甜品,他享受那些松散的面粉在他手里变成美味的过程,顾客喜欢他做的甜品他也觉得很开心。
思绪扩散又慢慢汇拢,但是,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果自己再强势一点,说不定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签名专辑。
但是真的属于自己吗?
谭熙和洛添站在一起,那么般配,自己就像一个贪心小丑,觊觎属于别人的东西,而洛添还那么大方地送他专辑。这么一对比,自己变得更加黑暗肮脏。
为什么会喜欢谭熙呢?他既阳光又帅气,高中的时候也是校草,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大学以前的生活对余玫澄来说算不上美好,甚至是黑暗,但是谭熙就像是他黑暗无光生活中的一束光。
在他被霸凌时,出手救他,也是那一次谭熙和洛添在他面前接吻,给了他一道光的同时又晴天霹雳。
余玫澄把脸往枕头里埋了埋,不能想那么多,动了动手垫在脸下,这才发现手心里还握着那颗水晶球,有些膈手。
他翻过身对着灯光打量着这颗水晶球,原来水晶球里不是一朵黄色的小花,黄色是花蕊的小罩子,花瓣是乳白色的六瓣状,小巧玲珑的花朵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很立体,在灯光下绽放。
是真的花吗?这种花好像见过,但是他不养花所以不知道叫什么。
他打开百度植物识别,对着小花,很快就出现了结果,还顺带着植物百科。
原来是水仙花,余玫澄顺着百科往下看,在花语那停了下来,纯洁的爱情他喃喃自语,居然还有点浪漫。
他笑了起来,突然心情好了,起身将水晶球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拿了睡衣钻入淋浴间,洗去一身疲惫再美美睡个懒觉。
在无数次尝试入睡失败之后,洛添终于还是打开了床头的小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不至于刺眼,可他还是觉得眼睛酸涩难受,大概睡得太晚让他陷入一种身体困乏但精神亢奋的状态。
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返回顶部↑
思绪扩散又慢慢汇拢,但是,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果自己再强势一点,说不定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签名专辑。
但是真的属于自己吗?
谭熙和洛添站在一起,那么般配,自己就像一个贪心小丑,觊觎属于别人的东西,而洛添还那么大方地送他专辑。这么一对比,自己变得更加黑暗肮脏。
为什么会喜欢谭熙呢?他既阳光又帅气,高中的时候也是校草,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大学以前的生活对余玫澄来说算不上美好,甚至是黑暗,但是谭熙就像是他黑暗无光生活中的一束光。
在他被霸凌时,出手救他,也是那一次谭熙和洛添在他面前接吻,给了他一道光的同时又晴天霹雳。
余玫澄把脸往枕头里埋了埋,不能想那么多,动了动手垫在脸下,这才发现手心里还握着那颗水晶球,有些膈手。
他翻过身对着灯光打量着这颗水晶球,原来水晶球里不是一朵黄色的小花,黄色是花蕊的小罩子,花瓣是乳白色的六瓣状,小巧玲珑的花朵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很立体,在灯光下绽放。
是真的花吗?这种花好像见过,但是他不养花所以不知道叫什么。
他打开百度植物识别,对着小花,很快就出现了结果,还顺带着植物百科。
原来是水仙花,余玫澄顺着百科往下看,在花语那停了下来,纯洁的爱情他喃喃自语,居然还有点浪漫。
他笑了起来,突然心情好了,起身将水晶球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拿了睡衣钻入淋浴间,洗去一身疲惫再美美睡个懒觉。
在无数次尝试入睡失败之后,洛添终于还是打开了床头的小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不至于刺眼,可他还是觉得眼睛酸涩难受,大概睡得太晚让他陷入一种身体困乏但精神亢奋的状态。
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