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约翰赫歇尔与玫瑰(1 / 4)
约翰·赫歇尔刚从霍格沃茨的拉文克劳学院毕业时,本有机会去魔法部供职,或者和他的姐姐姐夫一样去圣芒戈做治疗师。
可他已经受够了整日被规章制度约束的校园生活,尚没有马上投入被新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樊笼中的觉悟,于是他给姐姐卡罗琳·赫歇尔留下一封信后,就果断离家出去去环游世界。
那时伏地魔的阴影虽然笼罩了魔法世界,但尚没有威胁到赫歇尔家族的性命,伊莎表妹也还没有跑来投靠赫歇尔太太。虽然赫歇尔夫妇时不时地就要忍受一些纯血统论巫师的白眼,但生活总体来说还过得去。
约翰对自己的姐夫埃德温也颇为放心。虽然埃德温·赫歇尔是从德国搬来的巫师,但他的祖上和约翰的祖上同属于一个家族,同姓赫歇尔,虽然几百年间的血脉传承与稀释让赫歇尔夫妇的结合不再符合麻瓜口中会威胁到孩子智力的“近亲通婚”,但他们之间仍然存在一种特别的纽带,使得他们的相处颇为和谐安定。
约翰在约克山谷时,从来没见卡罗琳和埃德温吵过一次架,这即使在结婚几十年的巫师夫妇中,也是极为少见的。
对家中的一切放心的约翰使用移形换影离开了英国,第一站到达了最贫瘠荒芜的撒哈拉沙漠,他在那里找到了一种罕见的毒蝎子,可以用来治疗被魔法灼伤的皮肤。
他在沙漠里待了三天,住在随身携带可放大缩小的便携帐篷里,白天出去寻找稀缺的魔法动植物,晚上就在施了加固咒和屏蔽咒的帐篷里。
他身上披的防风斗篷可以抵御沙漠里的沙尘暴,解毒药水可以治疗毒蝎子的蛰伤。他还有一把普通的伞,用来遮挡烈日。
水和食物则和帐篷一起被他收在背包里。其实他一日三餐都可以移形换影回英国,但是那样太耗费心力,每次都需要保持全神贯注,他宁愿在沙漠里啃面包和干牛肉。
第三天的时候,他在沙漠里碰到了一个迷路的麻瓜。
那个麻瓜已经被沙漠搓磨得不成人形了,衣服和脸都脏的要命,身上的水和干粮早已吃完喝完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嘴唇干裂,形容枯槁,加上迷路的绝望,差不多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当他看到同在沙漠但衣着光鲜、装备齐全的约翰时,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了。
约翰救了他,给他喂了水,趁他不注意又把手头的干粮变成了一些流食,给他灌了进去。
但是他也不想让一个麻瓜跟着自己,于是问了他的目的地,用移形换影把麻瓜带出了沙漠,紧接着又给他来了个混淆咒,让这个可怜的麻瓜以为自己是被善良的过路人开车送出沙漠的。
施完咒的约翰正准备返回沙漠,就看到街对面一个漂亮的姑娘举起魔杖迎面朝他甩了个魔咒,然后他就被定在了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他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对面的黑发女巫就提着她飘逸的裙摆,视若无睹地穿过拥挤的马路,气势汹汹地朝他奔来。
年轻女巫的皮肤是巧克力色的,泛着健康的光泽。一双狭长而微微倾斜的棕色眼睛因含怒而发亮,几缕从发髻里垂落的卷发落在她的脸颊两侧,愈显得她眉目灵动,气质脱俗。
约翰被定住了动不了,边上的麻瓜却已从刚被施展混淆咒的混沌中醒转过来,怅惘之间迎面撞见了一脸怒容的漂亮女士,下意识间磕磕绊绊地开口问道:“夫人,是您送我出了沙漠的吗”
约翰这才注意到女巫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绿宝石戒指,祖母绿的光泽闪闪发亮,看上去价值不菲。
女巫没回答麻瓜的问题,只是挥动魔杖又往麻瓜头上扔了个混淆咒,就把他推到一旁,然后瞪着她那双狭长的眼睛,瞋视着约翰。
“戴维斯,你能不能重视一下我们的蜜月旅行?我真的没有心情和你一直玩你猜我我猜你的幼稚游戏!你的变形阿尼玛格斯真的无聊透了!”女巫生气了,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约翰只能闻见她身上浓烈的玫瑰花香,像一大捧盛开的玫瑰忽然炸开在他的面前,让他无法忽视。
见他还在发愣,女巫更生气了,她掐着纤细的腰,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约翰赴沙漠的装扮,而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不屑的气音:“你这是刚从阿尔巴尼亚的雨林里探险回来吗?我从脱凡成衣店给你定制的西装呢?你最好不要和我说忘记了,不然可有你的受的。”
她伸出一只手把约翰手里没来得及藏起来的魔杖拔走,握在手心里挑着眉细细打量。
女巫纤长的指尖从黄岑木打磨出来的螺旋滑到握手处留下的浅浅凹槽。杖身的木质在主人长期地使用下变得十分光滑,只有几处有不起眼的小划痕,怎么看也是一根被使用多年的魔杖。
“幸好我认得你的魔杖,不然今天又要被你耍了。”
年轻女巫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音调也不自禁地雀跃起来,好像一只漂亮而羽毛光顺的猫咪。
“黄岑木杖身,杖芯是雄性独角兽羽毛……”她用手指丈量了下魔杖的长度,“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不错,变形阿尼玛格斯唯一的破绽就是他的魔杖。”
女巫把魔杖塞回约翰防风斗篷前面的口袋里,扬起浓而乌黑的眉毛,神采飞扬:“魔法部真该雇我去给他们训练傲罗,让他们见识一下聪明女巫的判别手段。”
约翰感到胸前一沉,口袋里的魔杖尚露真一大截在外面,显得有些滑稽。不过他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
“当然,扎比尼太太是不可能去魔法部屈居人下的。”漂亮女巫话锋一转,挥动魔杖解了约翰身上的石化咒,“好了戴维斯,快变回你原来的样子吧,我可不觉得你现在的模样有多顺眼。” ↑返回顶部↑
可他已经受够了整日被规章制度约束的校园生活,尚没有马上投入被新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樊笼中的觉悟,于是他给姐姐卡罗琳·赫歇尔留下一封信后,就果断离家出去去环游世界。
那时伏地魔的阴影虽然笼罩了魔法世界,但尚没有威胁到赫歇尔家族的性命,伊莎表妹也还没有跑来投靠赫歇尔太太。虽然赫歇尔夫妇时不时地就要忍受一些纯血统论巫师的白眼,但生活总体来说还过得去。
约翰对自己的姐夫埃德温也颇为放心。虽然埃德温·赫歇尔是从德国搬来的巫师,但他的祖上和约翰的祖上同属于一个家族,同姓赫歇尔,虽然几百年间的血脉传承与稀释让赫歇尔夫妇的结合不再符合麻瓜口中会威胁到孩子智力的“近亲通婚”,但他们之间仍然存在一种特别的纽带,使得他们的相处颇为和谐安定。
约翰在约克山谷时,从来没见卡罗琳和埃德温吵过一次架,这即使在结婚几十年的巫师夫妇中,也是极为少见的。
对家中的一切放心的约翰使用移形换影离开了英国,第一站到达了最贫瘠荒芜的撒哈拉沙漠,他在那里找到了一种罕见的毒蝎子,可以用来治疗被魔法灼伤的皮肤。
他在沙漠里待了三天,住在随身携带可放大缩小的便携帐篷里,白天出去寻找稀缺的魔法动植物,晚上就在施了加固咒和屏蔽咒的帐篷里。
他身上披的防风斗篷可以抵御沙漠里的沙尘暴,解毒药水可以治疗毒蝎子的蛰伤。他还有一把普通的伞,用来遮挡烈日。
水和食物则和帐篷一起被他收在背包里。其实他一日三餐都可以移形换影回英国,但是那样太耗费心力,每次都需要保持全神贯注,他宁愿在沙漠里啃面包和干牛肉。
第三天的时候,他在沙漠里碰到了一个迷路的麻瓜。
那个麻瓜已经被沙漠搓磨得不成人形了,衣服和脸都脏的要命,身上的水和干粮早已吃完喝完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嘴唇干裂,形容枯槁,加上迷路的绝望,差不多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当他看到同在沙漠但衣着光鲜、装备齐全的约翰时,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了。
约翰救了他,给他喂了水,趁他不注意又把手头的干粮变成了一些流食,给他灌了进去。
但是他也不想让一个麻瓜跟着自己,于是问了他的目的地,用移形换影把麻瓜带出了沙漠,紧接着又给他来了个混淆咒,让这个可怜的麻瓜以为自己是被善良的过路人开车送出沙漠的。
施完咒的约翰正准备返回沙漠,就看到街对面一个漂亮的姑娘举起魔杖迎面朝他甩了个魔咒,然后他就被定在了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他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对面的黑发女巫就提着她飘逸的裙摆,视若无睹地穿过拥挤的马路,气势汹汹地朝他奔来。
年轻女巫的皮肤是巧克力色的,泛着健康的光泽。一双狭长而微微倾斜的棕色眼睛因含怒而发亮,几缕从发髻里垂落的卷发落在她的脸颊两侧,愈显得她眉目灵动,气质脱俗。
约翰被定住了动不了,边上的麻瓜却已从刚被施展混淆咒的混沌中醒转过来,怅惘之间迎面撞见了一脸怒容的漂亮女士,下意识间磕磕绊绊地开口问道:“夫人,是您送我出了沙漠的吗”
约翰这才注意到女巫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绿宝石戒指,祖母绿的光泽闪闪发亮,看上去价值不菲。
女巫没回答麻瓜的问题,只是挥动魔杖又往麻瓜头上扔了个混淆咒,就把他推到一旁,然后瞪着她那双狭长的眼睛,瞋视着约翰。
“戴维斯,你能不能重视一下我们的蜜月旅行?我真的没有心情和你一直玩你猜我我猜你的幼稚游戏!你的变形阿尼玛格斯真的无聊透了!”女巫生气了,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约翰只能闻见她身上浓烈的玫瑰花香,像一大捧盛开的玫瑰忽然炸开在他的面前,让他无法忽视。
见他还在发愣,女巫更生气了,她掐着纤细的腰,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约翰赴沙漠的装扮,而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不屑的气音:“你这是刚从阿尔巴尼亚的雨林里探险回来吗?我从脱凡成衣店给你定制的西装呢?你最好不要和我说忘记了,不然可有你的受的。”
她伸出一只手把约翰手里没来得及藏起来的魔杖拔走,握在手心里挑着眉细细打量。
女巫纤长的指尖从黄岑木打磨出来的螺旋滑到握手处留下的浅浅凹槽。杖身的木质在主人长期地使用下变得十分光滑,只有几处有不起眼的小划痕,怎么看也是一根被使用多年的魔杖。
“幸好我认得你的魔杖,不然今天又要被你耍了。”
年轻女巫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音调也不自禁地雀跃起来,好像一只漂亮而羽毛光顺的猫咪。
“黄岑木杖身,杖芯是雄性独角兽羽毛……”她用手指丈量了下魔杖的长度,“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不错,变形阿尼玛格斯唯一的破绽就是他的魔杖。”
女巫把魔杖塞回约翰防风斗篷前面的口袋里,扬起浓而乌黑的眉毛,神采飞扬:“魔法部真该雇我去给他们训练傲罗,让他们见识一下聪明女巫的判别手段。”
约翰感到胸前一沉,口袋里的魔杖尚露真一大截在外面,显得有些滑稽。不过他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
“当然,扎比尼太太是不可能去魔法部屈居人下的。”漂亮女巫话锋一转,挥动魔杖解了约翰身上的石化咒,“好了戴维斯,快变回你原来的样子吧,我可不觉得你现在的模样有多顺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