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们的团宠小师妹 第163节(3 / 4)
他扯起嘴角笑道,“对不住,我这就走。”
叶枕枫欲要离去,一只手攥住他的手腕,衣袖顺着手臂滑向肩膀,露出了青年血肉模糊的手臂。
对上齐厌殊阴恻恻的眸子,叶枕枫本来什么都不想说。他知道齐厌殊厌恶他软骨头。可齐厌殊不松开他的手腕,他太痛了,再不离开,或许会昏死在这里。
“……大尊者们让人练了新的邪术,用我试试而已。”叶枕枫嘴唇痛得苍白,却还是笑道,“我修鬼术,不容易死,很适合参与这些试炼。”
齐厌殊松开了他的手腕,他恨其不争地注视着叶枕枫,怒声道,“他们这样对你,你却逆来顺受,值得吗?”
“值得。”叶枕枫将衣袖整理好,他转过身,坡着脚走向洞外,“只要能活下去,总有一天,我就能回家。”
从那天起,叶枕枫感受到齐厌殊的态度似乎有了微妙细小的变化。
齐厌殊不似之前那样厌恶他,一句话都不想与他说了。他们两个逐渐有了些交流,齐厌殊慢慢不再反感叶枕枫送来的东西。
叶枕枫受宠若惊。
他们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几句。齐厌殊很想知晓他到底因为什么才能忍受这样大的屈辱,也想要回家。
于是,叶枕枫对他讲了自己的身世。
他开口道,“我原来是人界的一个孤儿,在村子的一个废弃的马厩里长大。”
叶枕枫年幼时便发现自己有鬼术的天赋——他在五六岁时,便阴差阳错救活了一只奄奄一息的蝴蝶。
这不是类似苏卿容苏氏的那种治愈力量,而是偏向于鬼术,叶枕枫未怎么修炼时,就能隐隐约约‘感受’到濒死者的魂魄。
他从救昆虫开始,慢慢学会救活小松鼠、耗子,然后变成小猫小狗,后来逐渐能够救活猪狗羊之类的大动物,并且为此着迷。
只不过叶枕枫没有专业修炼过鬼术,也不懂修炼,哪怕救了那些动物,原本身体有疾病或者创伤的动物也会在几天后再次死去,只有少数才能一直活着。
尽管如此,叶枕枫这起死回生之术在凡人眼里也十分恐怖了。
同村人惧怕厌恶他,觉得叶枕枫是不祥之人,是天煞孤星,才出生后克死了自己的父母,没人敢靠近他,将他视若瘟神。
有一年,村里接二连三离奇死亡了数个村民,其他人都觉得这是叶枕枫召来的灾难,想要打死他来平息神仙的怒气。
叶枕枫九死一生地逃了出来,从此在州域里流浪漂泊而生。
他瘦瘦小小,性格阴沉敏感,甚至都找不到活计干,体力活的工头看不上他的体格,跑腿的店小二人家嫌弃他不够机灵。
恰巧这年城中的大官的儿子生了重病,已经奄奄一息,大官黄金万两重金悬赏神医。叶枕枫那时已经走投无路,便报名参与。
见到那公子哥的时候,病床上的那人已经面色青白,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叶枕枫甚至能感受到这人的躯壳快要留不住魂魄。
叶枕枫用鬼术将病人的魂魄强行留了下来,这也是他第一次复活一个人。只是他心里清楚,这公子哥身体已经亏空,救活回来也不过是多半年一年的活头,终究会死的。
他自然没有告诉大官这一点,叶枕枫只想领钱走人。没想到钱没领成,却被下人们拖到角落里棍棒相加。
原来是这一家达官显贵迷信,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儿子本来是要死的,害怕黑白无常走空这一趟,强行带走自己儿子的魂魄。
他们听说有一命换一命的说法,于是便希望打死叶枕枫,用他的魂魄去迷惑来索命的厉鬼。
——只不过是毫无根据、漏洞百出的臆想,叶枕枫便差点被活活打死。
“那个时候,是一个修士救了我。”叶枕枫笑道,“原来当地有精怪作乱,我村子里的人也是被那妖物所伤。他杀了妖兽之后,碰巧遇到了我,又发现我有修仙的资质,于是便带我来到修仙界。”
他看向齐厌殊,“这个修士叫叶汉义,他一家三口,女儿叫叶芙,是我的未婚妻。” ↑返回顶部↑
叶枕枫欲要离去,一只手攥住他的手腕,衣袖顺着手臂滑向肩膀,露出了青年血肉模糊的手臂。
对上齐厌殊阴恻恻的眸子,叶枕枫本来什么都不想说。他知道齐厌殊厌恶他软骨头。可齐厌殊不松开他的手腕,他太痛了,再不离开,或许会昏死在这里。
“……大尊者们让人练了新的邪术,用我试试而已。”叶枕枫嘴唇痛得苍白,却还是笑道,“我修鬼术,不容易死,很适合参与这些试炼。”
齐厌殊松开了他的手腕,他恨其不争地注视着叶枕枫,怒声道,“他们这样对你,你却逆来顺受,值得吗?”
“值得。”叶枕枫将衣袖整理好,他转过身,坡着脚走向洞外,“只要能活下去,总有一天,我就能回家。”
从那天起,叶枕枫感受到齐厌殊的态度似乎有了微妙细小的变化。
齐厌殊不似之前那样厌恶他,一句话都不想与他说了。他们两个逐渐有了些交流,齐厌殊慢慢不再反感叶枕枫送来的东西。
叶枕枫受宠若惊。
他们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几句。齐厌殊很想知晓他到底因为什么才能忍受这样大的屈辱,也想要回家。
于是,叶枕枫对他讲了自己的身世。
他开口道,“我原来是人界的一个孤儿,在村子的一个废弃的马厩里长大。”
叶枕枫年幼时便发现自己有鬼术的天赋——他在五六岁时,便阴差阳错救活了一只奄奄一息的蝴蝶。
这不是类似苏卿容苏氏的那种治愈力量,而是偏向于鬼术,叶枕枫未怎么修炼时,就能隐隐约约‘感受’到濒死者的魂魄。
他从救昆虫开始,慢慢学会救活小松鼠、耗子,然后变成小猫小狗,后来逐渐能够救活猪狗羊之类的大动物,并且为此着迷。
只不过叶枕枫没有专业修炼过鬼术,也不懂修炼,哪怕救了那些动物,原本身体有疾病或者创伤的动物也会在几天后再次死去,只有少数才能一直活着。
尽管如此,叶枕枫这起死回生之术在凡人眼里也十分恐怖了。
同村人惧怕厌恶他,觉得叶枕枫是不祥之人,是天煞孤星,才出生后克死了自己的父母,没人敢靠近他,将他视若瘟神。
有一年,村里接二连三离奇死亡了数个村民,其他人都觉得这是叶枕枫召来的灾难,想要打死他来平息神仙的怒气。
叶枕枫九死一生地逃了出来,从此在州域里流浪漂泊而生。
他瘦瘦小小,性格阴沉敏感,甚至都找不到活计干,体力活的工头看不上他的体格,跑腿的店小二人家嫌弃他不够机灵。
恰巧这年城中的大官的儿子生了重病,已经奄奄一息,大官黄金万两重金悬赏神医。叶枕枫那时已经走投无路,便报名参与。
见到那公子哥的时候,病床上的那人已经面色青白,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叶枕枫甚至能感受到这人的躯壳快要留不住魂魄。
叶枕枫用鬼术将病人的魂魄强行留了下来,这也是他第一次复活一个人。只是他心里清楚,这公子哥身体已经亏空,救活回来也不过是多半年一年的活头,终究会死的。
他自然没有告诉大官这一点,叶枕枫只想领钱走人。没想到钱没领成,却被下人们拖到角落里棍棒相加。
原来是这一家达官显贵迷信,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儿子本来是要死的,害怕黑白无常走空这一趟,强行带走自己儿子的魂魄。
他们听说有一命换一命的说法,于是便希望打死叶枕枫,用他的魂魄去迷惑来索命的厉鬼。
——只不过是毫无根据、漏洞百出的臆想,叶枕枫便差点被活活打死。
“那个时候,是一个修士救了我。”叶枕枫笑道,“原来当地有精怪作乱,我村子里的人也是被那妖物所伤。他杀了妖兽之后,碰巧遇到了我,又发现我有修仙的资质,于是便带我来到修仙界。”
他看向齐厌殊,“这个修士叫叶汉义,他一家三口,女儿叫叶芙,是我的未婚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