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第121节(3 / 4)
“嫂子,你别难过,下次老板这里要是有其他合适的机会,我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
陈丽丽店门口安慰自己嫂子。
“别啦。”陈大嫂却摆摆手,豁然想开:“这工作我是干不来的,我就干重活还行,你这又要动脑子又要磨嘴皮子,卖不出去压力还大,我还是回家带孩子吧。”
刚才那种紧张又丢脸的瞬间,她可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
第101章
服装店那边代替宋琦的员工确认下来后,刘美云就主要盯着厂子生产线。至于承包地,她一时还真没什么想法。
主要她对种树真一窍不通,只能找个靠谱的人帮忙管理,但这个人选她一时半会儿还确定不下来。
村长那边倒是明里暗里想推荐他们村的人,但他们没一个人知道啥是“樱桃”,只觉得都是果子树嘛,苹果梨他们都种得,换个不认识的就种不了啦?
刘美云自己不懂,就更加得找个在这方面懂行的来帮她管理才行,要不然后期投入那么大,要是钱丢进去一点水花不响,她得心疼死。
“我倒是能帮你找到人。”
陆长征这天训练结束,正在厨房做饭,吴妈这两天不太舒服,家里做饭的活就他包了。
“谁啊?”刘美云从案板上拿了根黄瓜,掰了一半,示意他继续说。
“我以前的一个战友”
陆长征干脆放下菜刀,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他们那边还是挺多人种这个的,你要是需要,我就拍个电报问问,看他老家那边有没有人。”
“好啊,要是有的话,帮我多找两个。”刘美云求之不得。
于是,陆长征电报往战友老家一发,大约过了半个月,她就在华美总店门口看见几个穿着朴素的男人,身上背着行李包,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给店里赵和美还有余翠翠两大姑娘吓一跳。
“美云姐,他们说是来找你和陆大哥的。”
赵和美看到刘美云来了,眼睛一亮,立马把一大清早来店里开门就看到这几个大男人在店铺门口守着的事跟她一说。
“你是,弟妹?”为首的男人看着刘美云,小心翼翼问。
刘美云点点头,看见男人脸上那道明显的伤疤,立马反应过来:“你是钟大哥吧?”
陆长征拍完电报没两天,他战友那边就给了回复,说是能带五六个人出来,刘美云就随口问了一嘴,才知道他战友也是之前退伍的,脸上在野营任务的时候被树枝拉了好长一道口子,留了一道疤,人就比陆长征大了几个月,但因为本身长得魁梧粗壮,脸上疤痕看着又有点吓人,所以至今还没成家。
“对对对,我是钟兴国。”
男人连连点头,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局促的伸出手一脸忐忑,生怕在人眼里看到嫌弃和厌恶。
他们这趟出门买的站票,在人挤人的车厢上站了两天,身上自己都能闻到味儿,本来下车是想先找个招待所收拾自己的,可京城太大了,他们到的时候又差不多是半夜,转来转去天都快亮了,刚好又看到陆长征在电话里提起的服装店,索性就在人门口蹲了半宿。
“钟兴国同志,你好!”
出乎男人意料,陆长征媳妇儿不仅没一点嫌弃,反而还动作标准的朝自己敬了个军礼,然后又跟他握手,他甚至还在人眼里看到情真意切的尊敬。
“我听长征说了,您当年可是可是他们连队的先进标兵,这次能来帮忙,我们可太感谢啦,你要早说火车到站的时间,我跟长征也好去车站接你们啊。”
刘美云也是打心眼儿里敬佩这些虽然已经脱下军装,但那一身军人的正气依旧刻在骨子里永远磨不去的人。 ↑返回顶部↑
陈丽丽店门口安慰自己嫂子。
“别啦。”陈大嫂却摆摆手,豁然想开:“这工作我是干不来的,我就干重活还行,你这又要动脑子又要磨嘴皮子,卖不出去压力还大,我还是回家带孩子吧。”
刚才那种紧张又丢脸的瞬间,她可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
第101章
服装店那边代替宋琦的员工确认下来后,刘美云就主要盯着厂子生产线。至于承包地,她一时还真没什么想法。
主要她对种树真一窍不通,只能找个靠谱的人帮忙管理,但这个人选她一时半会儿还确定不下来。
村长那边倒是明里暗里想推荐他们村的人,但他们没一个人知道啥是“樱桃”,只觉得都是果子树嘛,苹果梨他们都种得,换个不认识的就种不了啦?
刘美云自己不懂,就更加得找个在这方面懂行的来帮她管理才行,要不然后期投入那么大,要是钱丢进去一点水花不响,她得心疼死。
“我倒是能帮你找到人。”
陆长征这天训练结束,正在厨房做饭,吴妈这两天不太舒服,家里做饭的活就他包了。
“谁啊?”刘美云从案板上拿了根黄瓜,掰了一半,示意他继续说。
“我以前的一个战友”
陆长征干脆放下菜刀,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他们那边还是挺多人种这个的,你要是需要,我就拍个电报问问,看他老家那边有没有人。”
“好啊,要是有的话,帮我多找两个。”刘美云求之不得。
于是,陆长征电报往战友老家一发,大约过了半个月,她就在华美总店门口看见几个穿着朴素的男人,身上背着行李包,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给店里赵和美还有余翠翠两大姑娘吓一跳。
“美云姐,他们说是来找你和陆大哥的。”
赵和美看到刘美云来了,眼睛一亮,立马把一大清早来店里开门就看到这几个大男人在店铺门口守着的事跟她一说。
“你是,弟妹?”为首的男人看着刘美云,小心翼翼问。
刘美云点点头,看见男人脸上那道明显的伤疤,立马反应过来:“你是钟大哥吧?”
陆长征拍完电报没两天,他战友那边就给了回复,说是能带五六个人出来,刘美云就随口问了一嘴,才知道他战友也是之前退伍的,脸上在野营任务的时候被树枝拉了好长一道口子,留了一道疤,人就比陆长征大了几个月,但因为本身长得魁梧粗壮,脸上疤痕看着又有点吓人,所以至今还没成家。
“对对对,我是钟兴国。”
男人连连点头,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局促的伸出手一脸忐忑,生怕在人眼里看到嫌弃和厌恶。
他们这趟出门买的站票,在人挤人的车厢上站了两天,身上自己都能闻到味儿,本来下车是想先找个招待所收拾自己的,可京城太大了,他们到的时候又差不多是半夜,转来转去天都快亮了,刚好又看到陆长征在电话里提起的服装店,索性就在人门口蹲了半宿。
“钟兴国同志,你好!”
出乎男人意料,陆长征媳妇儿不仅没一点嫌弃,反而还动作标准的朝自己敬了个军礼,然后又跟他握手,他甚至还在人眼里看到情真意切的尊敬。
“我听长征说了,您当年可是可是他们连队的先进标兵,这次能来帮忙,我们可太感谢啦,你要早说火车到站的时间,我跟长征也好去车站接你们啊。”
刘美云也是打心眼儿里敬佩这些虽然已经脱下军装,但那一身军人的正气依旧刻在骨子里永远磨不去的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