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咸鱼小寡妇 第3节(1 / 4)
“我和你爹还能害你?你在供销社应该知道外头闹的多厉害,听着都让人害怕,万一有人说漏了嘴,你再让兰小兵抓了,咱就是拼了命也救不了你。”
杨春花越说越苦口婆心,“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婆婆,她那身份也是个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得炸。季天泽有本事,爷爷是干休所的老首长,他一个知青都能当上民兵队的队长,嫁给他,兰小兵肯定不敢找茬。”
说起来杨春花心里就发苦。
新民大队有条大河,她小闺女温九凤十二岁的时候落过一次水。
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队食堂的饭碗里,饭汤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饿得慌。
温九凤有天实在饿得受不了,到河里想找找有没有泥鳅,腿抽筋差点没上来。
是当兵回家探亲的杨大志救了她。
等这妮子十七岁初中毕业,家里给说亲的时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给常年不回家的杨大志。
杨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蓝军打鬼子坏了身体,虽然有个供销社的铁饭碗,但总是病歪歪的,杨大志他娘于婉茹还是中农出身。
家里有个随时可能咽气的公爹和还在念书的八岁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过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杨春花不想同意,却没法说,毕竟是救命的恩情。
人家里也说了,嫁过去就让温九凤顶了杨大志他爹在供销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个铁饭碗,可是地里刨活的老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谁知道捏着鼻子让温九凤嫁过去,先是伺候走了公爹,她男人结婚当天就回了部队,半年后部队里送来了杨大志壮烈牺牲的证明和抚恤金。
外头大队里说闲话的,都说温九凤是丧门星。
难听的话本来就不少,现在又多了个跟男人有一腿的闲话,杨春花这阵子着急上火,觉都睡不踏实。
温九凤细密的睫毛半垂着,“我婆婆虽然是中农出身,可杨大志是烈士,我公爹当年也是为了救新蓝军才这么早过世,兰小兵敢来我就敢打死他们,当我们家门前的烈士家属牌子是假的呀?”
杨春花冷哼,“那人家要是找你麻烦呢?”
“娘,您也说兰小兵不敢惹季天泽的,而且我都说了好几回,我真的跟他没关系,就是那天我没吃饭头晕,他拉了我一把而已。”
温九凤有些无奈地看着杨春花,“人家是从首都来的,怎么会娶个村姑,还是二婚的。”
“没关系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杨春花瞪她,“你长得这么好看,还念了那么多书,比知青也不差啥了,怎么就配不上他一个痞子?”
温九凤在心里腹诽,您看着自家的窝窝头香,人家未必肯(啃)。
再说她啥时候说自己配不上啦?
但她好不容易摆脱金丝雀一样的桎梏,是疯了才会再找个同样看起来特别狗的男人禁锢自己的人生?
是自由自在的咸鱼不够爽,还是空间里跟松鼠一样囤积起来的物资不够香?
温九凤知道杨春花是心疼闺女,她以前没体会过父母亲人的疼爱,有些眷恋这种温暖,虽然头疼杨春花的念叨,也不舍得让她伤心生气。
她抱着杨春花的胳膊晃,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眨啊眨,“娘我太饿了,改天再说好不好?你也知道我婆婆做饭不好吃,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你给我摘的葡萄呢?”
杨春花不肯罢休,“你上次回来就说下回,啥时候……”
“对了娘,今天林园姐给我留了二两冰糖,你留下一半给狗蛋他们吃。”温九凤拉过挎包打断杨春花的念叨。
杨春花没办法,她也不能摁着温九凤的头让她去勾搭男人,毕竟闺女现在是个寡妇,真闹腾起来,更是好说不好听了。
她是个急性子,看不惯温九凤越来越温吞的行为,自己上手从包里把东西都掏出来。 ↑返回顶部↑
杨春花越说越苦口婆心,“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婆婆,她那身份也是个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得炸。季天泽有本事,爷爷是干休所的老首长,他一个知青都能当上民兵队的队长,嫁给他,兰小兵肯定不敢找茬。”
说起来杨春花心里就发苦。
新民大队有条大河,她小闺女温九凤十二岁的时候落过一次水。
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队食堂的饭碗里,饭汤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饿得慌。
温九凤有天实在饿得受不了,到河里想找找有没有泥鳅,腿抽筋差点没上来。
是当兵回家探亲的杨大志救了她。
等这妮子十七岁初中毕业,家里给说亲的时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给常年不回家的杨大志。
杨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蓝军打鬼子坏了身体,虽然有个供销社的铁饭碗,但总是病歪歪的,杨大志他娘于婉茹还是中农出身。
家里有个随时可能咽气的公爹和还在念书的八岁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过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杨春花不想同意,却没法说,毕竟是救命的恩情。
人家里也说了,嫁过去就让温九凤顶了杨大志他爹在供销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个铁饭碗,可是地里刨活的老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谁知道捏着鼻子让温九凤嫁过去,先是伺候走了公爹,她男人结婚当天就回了部队,半年后部队里送来了杨大志壮烈牺牲的证明和抚恤金。
外头大队里说闲话的,都说温九凤是丧门星。
难听的话本来就不少,现在又多了个跟男人有一腿的闲话,杨春花这阵子着急上火,觉都睡不踏实。
温九凤细密的睫毛半垂着,“我婆婆虽然是中农出身,可杨大志是烈士,我公爹当年也是为了救新蓝军才这么早过世,兰小兵敢来我就敢打死他们,当我们家门前的烈士家属牌子是假的呀?”
杨春花冷哼,“那人家要是找你麻烦呢?”
“娘,您也说兰小兵不敢惹季天泽的,而且我都说了好几回,我真的跟他没关系,就是那天我没吃饭头晕,他拉了我一把而已。”
温九凤有些无奈地看着杨春花,“人家是从首都来的,怎么会娶个村姑,还是二婚的。”
“没关系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杨春花瞪她,“你长得这么好看,还念了那么多书,比知青也不差啥了,怎么就配不上他一个痞子?”
温九凤在心里腹诽,您看着自家的窝窝头香,人家未必肯(啃)。
再说她啥时候说自己配不上啦?
但她好不容易摆脱金丝雀一样的桎梏,是疯了才会再找个同样看起来特别狗的男人禁锢自己的人生?
是自由自在的咸鱼不够爽,还是空间里跟松鼠一样囤积起来的物资不够香?
温九凤知道杨春花是心疼闺女,她以前没体会过父母亲人的疼爱,有些眷恋这种温暖,虽然头疼杨春花的念叨,也不舍得让她伤心生气。
她抱着杨春花的胳膊晃,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眨啊眨,“娘我太饿了,改天再说好不好?你也知道我婆婆做饭不好吃,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你给我摘的葡萄呢?”
杨春花不肯罢休,“你上次回来就说下回,啥时候……”
“对了娘,今天林园姐给我留了二两冰糖,你留下一半给狗蛋他们吃。”温九凤拉过挎包打断杨春花的念叨。
杨春花没办法,她也不能摁着温九凤的头让她去勾搭男人,毕竟闺女现在是个寡妇,真闹腾起来,更是好说不好听了。
她是个急性子,看不惯温九凤越来越温吞的行为,自己上手从包里把东西都掏出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