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4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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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爹妈都不要脸,别人往他们脸上吐吐唾沫,他们说‘吐得好!’
  她离开d城的时候,她爸妈对她就一句嘱咐,‘做小人,做个不要脸的人。只要能活下去,能活得好,咱们做什么都行’。
  文雅愤愤一擦眼泪,咬咬牙,今天又浪费了一次机会,参加婚礼一口饭没蹭上,也没找到关系门路,明天她得继续想办法去。
  说什么,她也要调离这个破地方。
  她就不信了,凭着她的样貌,难道还找不到个合适的男人?
  到时候,她回了d城,白玲还不是得苦哈哈的在这个破地方呆一辈子。
  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做个村妇!看她还要脸吗?
  ……
  “原来这毛衣是你的。”
  燕苍梧脑海中闪过这红毛衣穿在白玲身上的样子,她皮肤白,这红色穿在身上肯定好看。
  小姑娘肩背薄,腰肢又细。
  他话音微顿,生硬的改了口,“你还能走吗?”
  不问还好,他一问,白玲站住不走了。
  她摇了摇头,仰头看着他,黑亮的眼睛干净剔透,“走不了,脚好疼。”
  燕苍梧摸了摸她的头顶,粗糙的掌心拂过青丝,扫掉积在她头顶凉飕飕的雪花。
  “那咱们现在就回去。”
  白玲点了点头。
  “能自己上马吗?”
  白玲犹豫了一下,这几天燕苍梧教燕桑榆的时候,她顺带在旁边也听了一耳朵,但自己没试过。
  “试试看,别怕。学会骑马以后你可以自己一个人出门,那匹红马平常桑榆用不到,可以给你骑。”
  燕苍梧看得出来,其实白玲也是想出门的,但她不怎么好意思跟他开口,常常劳烦他。
  小姑娘第一次见到马的时候看得出来相当害怕,但平日里她对人胆量都挺大的,学东西也快,学会骑马对她来说应当不是什么难事。
  白玲心动了,她来这地方这么久,一开始看到马就腿肚子打颤,但见多了,越看吧,越觉得蠢蠢欲动。
  而且这里的道路条件不太好,只有团部的路面做的还行,水泥路别想,有平整的土路都算是相当不错了,至少可以把车开进来。
  各个林牧场和农场之间的距离远,地广人稀,没有硬化过的道路,山路戈壁草坪各种地形随机切换,四个轮子的汽车,两个轮子的自行车都不好使,交通全靠腿。
  学不会骑马,她寸步难行。
  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
  白玲一瘸一拐的走到黑马旁边。
  高大的黑马安静的站在原地,多日的相处和她时不时的饲喂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它并没有对她的靠近表现出抵触。
  白玲摸了几下黑马的鬃毛,黑马乖顺的低下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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