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龙傲天 第14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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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恙陪燕凌云去打猎,走远了后,他就抱到了燕凌云的背上,燕凌云反拿着长弓,背手将他背稳了。
  莫恙脑袋贴着他的侧脸,心里很开心。
  燕凌云侧过头,吻了吻他的鼻尖。
  两人虽然不说话,莫恙却觉得安心,想一直和他抱着。
  燕凌云亦是。
  新婚燕尔,焉能分离,只是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
  春天草原上的动物都要繁衍交配,这片地虽然是无主的,燕凌云打猎也十分有节制,打了几只便停下了。
  剩下的时间,他将莫恙抱到草地上,在青葱纤细的胡木下,半蹲着,和他接吻。
  莫恙搂着他的脖子,背靠着树,和他亲了好久。
  他摸到了他的弓箭,还有他的肩,也被吻遍摸遍了全身,发带都散乱了。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了烧烤。
  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
  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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