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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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暴怒,杜隶凡真想一脚踢飞吴迪的死人头。
  「前几天我跟一位检察官朋友绝交了,什么原因?因为他抨击我给消防队科长简棠旭的
  判决不公平,真是快笑死了,请问哪里有问题?没人拿枪逼那个酒店女子跳楼好吗,这种人
  活着只是浪费社会资源,再说谁需要为她的死负责?没有,所以无需介入,任由她了结自我
  何乐不为?死意坚决的人我早看多,今天救活明天照样花式寻死,迟早发现你的好心根本白
  忙一场,最终简棠旭还赔掉自己性命,妈的蠢死,让家人伤心难过简直罪孽深重,而这位检
  察官竟然还替简棠旭护航,头壳真是坏了,起初我想导正他不正确的逻辑观念,很困难,心
  很累,为何要花费心思去解释一条这么简单的基本道理?结果还失败,我想釐清,尝试搞懂
  检察官朋友的猪脑袋在想什么,到底受到怎样的刺激?遭受哪种严重创伤?思绪才会变得如
  此偏差?看他最终还坚守自己的立场才让我恍然大悟……喔原来啊,检察官朋友是个神经病
  ,而我却还在分析一个神经病的心理状态着实可笑。」吴迪疯狂对杜隶凡指指点点,非常没
  礼貌:「刚有听错吗?上帝啊,你明知赵心萍神智不清,竟然也在研究她的行为举止有问题
  !」
  错了。
  全都乱了套。
  不该是这样。
  如果法律坚持保护精神病患的人权,那么谁来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好,先不讨论精神病患的脑子里装了多少阴谋诡计,今天谁都没把握完全治癒,医师的
  评断更是有待商榷,哪天出院了,回归社会,你也不敢在赵心萍的身边一起读书、一起工作
  、一起生活,搞不好连搭个公车坐在旁边都会漏尿崩溃。
  的确赵心萍的家属值得同情,发生这种憾事谁也不想,所以死者就活该倒楣囉?
  法律的功能是实践公平正义,而不是袒护犯罪之人。
  精神病患没有呼吸权利。
  这话并非歧视,也不是拿正常人的观点幸灾乐祸,假设哪天自己得了精神病,拜託绑紧
  ,如有暴力倾向,千万别放出来,要真是杀害了无辜百姓,唯一死刑不必考虑,我做鬼还会
  託梦回来谢谢你。
  仗着鑑定报告合法杀人,什么道理?
  还有更该死的是……那些装疯卖傻的无耻之徒。
  抖个几下就能平安下庄,真他妈的顶呱呱。
  赵心萍正常过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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