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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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志骑着100cc的塑胶摩托车,载着「小斗篷」,风尘僕僕的前往任务地点。
  两人行驶在宽敞笔直的北屯路上,阿志穿着一身劲红,头戴显眼的全罩式安全帽,小斗篷则是穿着华丽夸张的服装,头上顶着西瓜皮安全帽。
  两人个奇装异服的人,挤在掛着菜篮的摩托车上,这画面说有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一辆轿车开到两人身旁,副驾驶座摇下车窗,一个轻浮的富少探出头来,笑着对两人说:「你们两个穿成这样是要去哪里?夜店的变装趴喔?阿现在才中午捏。」
  阿志完全没打算理会这个无聊的嘲笑,小斗篷倒是很乾脆的对那个富少比了个中指。
  富少哈哈大笑,乘着轿车扬长而去,小斗篷低声咕噥了一声:「智障。」
  接着她提高音量,压过摩托车行驶的呼啸风声,对前座的阿志大喊:「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啊?被人这样嘲笑,你不生气吗?」
  「当然生气啊。」阿志喊了回去:「但是我早就习惯啦,我们英雄穿成这样出现在街道上,很常引起路人的引起侧目和嘲笑,如果你每次都要这么生气的话,那根本就没完没了。」
  十字路口亮起红灯,阿志轻轻按下剎车,缓缓的停在斑马线前,他向小斗篷说:「对了,好奇问一下,我看你身上没带武器,那么你要怎么作战啊?」
  小斗篷举起拳头,自豪的说:「不需要武器,我靠这双拳头打人就够了,我的大绝招『斗篷正拳』,肯定能把罪犯们打得落花流水。」
  阿志疑惑地说:「只靠拳头?你的手套里有塞铁片吗?还是有什么特殊的机关?」
  小斗篷说:「都没有,只是拳头。」
  「呃……只凭拳头就当英雄,难不成你很擅长打架?」
  「我学过空手道,应该还行吧。」
  听见这句话,阿志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个小鬼,比我想像的还要不把英雄事业当成一回事啊。
  由于这次任务的距离很近,所以阿志和小斗篷一下子就抵达目的地了。
  任务地点是小巷子里的早餐店,摩托车的引擎都还没熄火,两人就看见早餐店门口围着一大群人,吵杂鼓譟,怒吼声与劝架声此起彼落。
  找都不用找,阿志知道那里肯定就是任务地点。
  小斗篷迫不及待地翻下后座,说:「让我来收拾那个该死的罪犯。」
  「等一下!」阿志连忙踢出摩托车的侧柱,把摩托车停好,接着他伸出手拉住小斗篷的臂膀,说:「还有最后一件最重要的事,我还没跟你说。」
  「还有什么事啦?」小斗篷转过头来,声音里有着明显的不耐烦。
  阿志急促的一口气把话说完:「虽然u-hero和警政署有签约,允许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实施某种程度的暴力,但是如果做得太过火的话,还是会被以伤害罪起诉的。」
  小斗篷气急败坏的说:「这不是废话吗?我自己会拿捏分寸啦!」
  两人三步併作两步,急匆匆的走向围观人群。
  阿志高举手机,秀出萤幕的u-hero标志,并提高音量对人群说:「不好意思,我们是u-hero的英雄,是来处理犯罪事件的,请各位让一让。」
  小斗篷则毫不客气的说:「滚开啦,那个该死的罪犯在哪里?我要揍扁他。」
  一名热心的民眾说:「就在那里,那个穿白色吊嘎的光头,他想偷这间早餐店的钱,然后被早餐店老闆当场抓包,结果那个光头脑羞成怒,开始砸店里的桌椅,还动手殴打早餐店的老闆。」
  小斗篷点点头,说:「嗯,不愧是危险度只有一颗星的任务,还真是鸡毛蒜皮的无聊小事。」
  阿志挤到围观人群的最前方,总算看清楚事件发生的现场,正如刚才那名热心民眾的描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名身穿白色无袖背心、褐色短裤的中年男子,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顶着白亮亮的大光头、挺着圆滚滚的大肚子,四肢和下巴都包裹着一层厚重的肥肉,杂乱的鬍渣看起来十分邋遢。
  男子和早餐店的老闆扭打在一起,店里的桌椅歪歪斜斜的散落一地,看起来既混乱又狼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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