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 第9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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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文学社, 那对方应该知道事情的经过。
  温书梨握住, 小姑娘手软软的, “你好,我是温书梨,也是计算机系的。”
  奚荞见到同系同学,眼前一亮,急着询问寝室门牌号:“真的呀,你哪个宿舍的?今年计算机系招生人数不多,说不定我们俩还一个宿舍呢!”
  “我在310,你呢?”
  “我也是我也是!”奚荞一激动跨步抱住温书梨,高兴到不能自已,“咋这么巧呀!和漂亮美人做室友,接下四年都不愁看美女了!”
  一系列动作可以感受到,奚荞对温书梨真的喜欢。
  温书梨也笑,“哪有那么夸张啊,你也很漂亮。”
  两人一言一语,沈厌倒成了那个被忽视的人,但总归没有打断她们之间的对话。
  只是在心里想:女朋友别忘了他的存在就行。
  奚荞退开,挂在颈间的便携式耳机稍微倾斜,又嫌碍事,直接取下来了。
  水灵灵的大眼睛注意到沈厌,有种破坏小情侣约会的“负罪感”涌上心头,“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那梨梨你们先说话,我在宿舍等你。”
  临走时,转过身子对温书梨竖了个大拇指,掩着口型在说:“你男朋友很帅!”
  温书梨失笑,挥了挥手。
  转身,眼前少年站于原地等她看他,对视的一刻,他眉眼微弯,像是在传达“你终于看到我了”的信息。
  “阿厌,你笑起来真好看。”
  是哄他,也是真情切实地夸他。
  她轻顺沈厌的黑发,指尖下滑,肌肤相触,好似燃了火,碰到脖颈间的那条银链,动作轻微将其带出。
  路灯与月光的交织折射,使得戒指愈发透亮灿烂。
  试探性问他:“你应该没生气吧?我没有忽略你。”
  沈厌眉梢抬了下,“温书梨,我没那么小气,你们想说多长时间都可以,这是你的自由。”
  说起这个,温书梨想到自己刷好感度。
  假如好感度满值是一百,她才刚开始,也许百分之一都不及,仅仅说了三个英文单词的意思,然后男朋友便把电话挂断了。
  不开心。
  她半仰着头,弯了弯食指往自己的方向勾回银链,连带人一起,“骗人,可是我想和江辞多说点话,你不给我机会。”
  怕他不怎么舒服,力气不大,很轻的一下。
  因受力,少年微地弯腰,脖颈低了低,几近臣服的姿势,好像距离再缩短五厘米,便不是现在的一仰一俯。
  “想刷好感?”沈厌看穿了温书梨的想法。
  他问的不是“你不怕我吃醋?”,而是另一个问题。
  对她是十成十的相信,没有一丝怀疑。
  温书梨点点头,嗯了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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