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顶流亲弟爆红慢综 第143节(3 / 4)
沈念夏去朝他们走了过去,“秦叔。”她给秦建忠打了一个招呼,“好巧,竟然能在这里遇见你。”
她这么主动,倒是十分少见。
“是挺巧的,我刚才都差点不敢确认,没想到夏夏竟然还会来夜店跳舞。”秦建忠倒是一脸慈祥的笑容,像极了一个和蔼的长辈。
“秦叔都来夜店了,我刚才也不敢确认,不知道阿姨知不知道。不过我想秦叔应该不是来喝酒的,秦叔是有朋友在这里吧?”
秦建忠倒也不避讳,“确实是朋友约了在这里小聚。你们这是……?”
“我们也是朋友小聚。”沈念夏道,“不知道秦叔的朋友在哪里?”
“他们在这里订了包间,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秦建忠道。
秦修然的视线一直落在沈念夏身上,看得沈念秋很不爽,“怎么?小秦总,你也不用每次一见着我姐姐就用这种眼神看她,我觉得你更该关心一下你孩子母亲的精神状态。”
【哈哈哈,拽王的嘴怎么这么损?】
【看得我都有点怜爱这个渣男了,拽王你再毒舌一点,笋都被你夺完了】
【我也觉得渣男这眼神有点恶心,嘴上说着喜欢沈姐姐,身体却和苏香打得火热,孩子都出来了】
【其实我觉得他要是认下这个孩子,和苏香一起好好过日子,别再垂涎沈姐姐,或许也没有这么多人讨厌他,至少香粉会喜欢他,结果现在香粉都嫌弃他了】
【突然感觉他的颜值下降了,没有海岛之行那种意气风发】
……
大家也没想到会在夜店里遇上秦修然,看见这个渣男现在憔悴了一圈,大家都拍手叫好。
秦修然神情复杂地看着沈念夏,仿佛有千言万语在嘴里,却又一句都说不出来。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夜店。”最终他憋出这么一句,“念夏,你变了,彻底变了。”
“说明你对我还不够了解,正如我对你的了解也不够。”沈念夏直直的看着他,目光坦然,“你不也来了这里。”
“我……我不是来喝酒的。”
“嗯,知道你不是来喝酒的,可能是来陪美女的。”沈念秋看了一眼他旁边的美女。
“秦总,我们走了吧,就不要打扰他们拍摄了。”其中一个年轻的女子拉着秦修然的手臂说。
秦修然却甩开了她:“别拉扯我!”
然后大步走了。
他们去的地方就是那个不起眼的通道。
【啧啧,渣男还在狡辩,来就来了嘛,大大方方承认不就得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渣男真的是被人套路了】
【酒精就是男人最好的借口,就算有人套路他,他跟苏香有了一个孩子是事实吧?】
沈念夏和沈念秋回到卡座,沈念夏问豪哥:“你们这里还有别的业务?”
“还有什么业务?”店长豪哥倒酒的手一顿,笑着问了句,“沈老师想要什么业务?我们这里还可以打扑克,也可以唱歌……”
“我是说他们去的地方是哪里?” ↑返回顶部↑
她这么主动,倒是十分少见。
“是挺巧的,我刚才都差点不敢确认,没想到夏夏竟然还会来夜店跳舞。”秦建忠倒是一脸慈祥的笑容,像极了一个和蔼的长辈。
“秦叔都来夜店了,我刚才也不敢确认,不知道阿姨知不知道。不过我想秦叔应该不是来喝酒的,秦叔是有朋友在这里吧?”
秦建忠倒也不避讳,“确实是朋友约了在这里小聚。你们这是……?”
“我们也是朋友小聚。”沈念夏道,“不知道秦叔的朋友在哪里?”
“他们在这里订了包间,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秦建忠道。
秦修然的视线一直落在沈念夏身上,看得沈念秋很不爽,“怎么?小秦总,你也不用每次一见着我姐姐就用这种眼神看她,我觉得你更该关心一下你孩子母亲的精神状态。”
【哈哈哈,拽王的嘴怎么这么损?】
【看得我都有点怜爱这个渣男了,拽王你再毒舌一点,笋都被你夺完了】
【我也觉得渣男这眼神有点恶心,嘴上说着喜欢沈姐姐,身体却和苏香打得火热,孩子都出来了】
【其实我觉得他要是认下这个孩子,和苏香一起好好过日子,别再垂涎沈姐姐,或许也没有这么多人讨厌他,至少香粉会喜欢他,结果现在香粉都嫌弃他了】
【突然感觉他的颜值下降了,没有海岛之行那种意气风发】
……
大家也没想到会在夜店里遇上秦修然,看见这个渣男现在憔悴了一圈,大家都拍手叫好。
秦修然神情复杂地看着沈念夏,仿佛有千言万语在嘴里,却又一句都说不出来。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夜店。”最终他憋出这么一句,“念夏,你变了,彻底变了。”
“说明你对我还不够了解,正如我对你的了解也不够。”沈念夏直直的看着他,目光坦然,“你不也来了这里。”
“我……我不是来喝酒的。”
“嗯,知道你不是来喝酒的,可能是来陪美女的。”沈念秋看了一眼他旁边的美女。
“秦总,我们走了吧,就不要打扰他们拍摄了。”其中一个年轻的女子拉着秦修然的手臂说。
秦修然却甩开了她:“别拉扯我!”
然后大步走了。
他们去的地方就是那个不起眼的通道。
【啧啧,渣男还在狡辩,来就来了嘛,大大方方承认不就得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渣男真的是被人套路了】
【酒精就是男人最好的借口,就算有人套路他,他跟苏香有了一个孩子是事实吧?】
沈念夏和沈念秋回到卡座,沈念夏问豪哥:“你们这里还有别的业务?”
“还有什么业务?”店长豪哥倒酒的手一顿,笑着问了句,“沈老师想要什么业务?我们这里还可以打扑克,也可以唱歌……”
“我是说他们去的地方是哪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