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现场(1 / 4)
庭审开始,法官按照例行流程,先核对了一下原被告当事人的身份。
一般这种环节封景都是选择性忽视的。因为就像回避制度一样,极少会出现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出庭资格存在异议的情况。
她执业两年多只遇到过一次,是一个很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死都不认可原告的身份。法官问理由,他回答:原告整过容,长得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不一样。
一句话把全场雷倒,法官黑着脸没有搭理。
不过她今天却竖起耳朵来,将法官念出的每一个字都听得很仔细,尤其是那六院特别授权代理人的名字和律所。
可真正听到的时候,耳畔如亲临一起高空抛物的犯罪现场,抛掷物落地的瞬间震得她胸口剧烈轰隆。
苏荣钦,观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她听到了这几个字。
怎么会这么巧?
如果她没听错,这不就是曲衷的执业律所吗。还有她前不久加上的车神,虽然没说过一句话,但也是这家律所的。
这人怎么也是啊……
申城C区是只有这一家律所吗?
思绪汹涌翻转,情绪跌宕起伏,封景恨不得立刻掏出手机在千斤重群里艾特曲衷:今天开庭遇到的对手竟然是你同事!
当然她忍住了这一强烈的倾诉和分享欲。法庭纪律的命令规范之一是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她的职业素养亦不允许她做出这种不专业的行为。
很快到了法庭调查环节,法官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是否同起诉状的时候,封景表示诉请不变,但是理由要加一点。
然后她说出了专断医疗的观点。
她自认解释论证得足够详尽,可法官却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似的,什么也没问,就只让书记员把她的话全部记了下来。
再一看对方律师,他正低头端坐着,手上奋笔疾书,不知道是在记庭审笔录还是在写反驳她新增理由的点。表情看起来很松弛,气定神闲,有一切尽在他掌握中的自信。
这让封景开始有些怀疑,她刚刚新提出的这点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正当她盯着桌面上的一堆白纸黑字放空时,苏荣钦开始陈述他的答辩意见。和封景一样,他也说答辩意见同答辩状,不再赘述。但要另加一条,作为对原告新增理由的回应:
“被告医护人员的行为不构成专断医疗,是正当的业务行为。”
典型的民事诉讼庭审开端,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都在说自己有理,全盘否定对方观点。
不过到了质证环节,原被告双方的地位孰优孰劣便一目了然。在这个案子中,大部分的举证责任都在原告,但大部分的证据却又由被告掌握,被告还搞了个当庭提交,没有比沉宴更绝望的原告了。
值得庆幸的一点是,程序法还站在他这边。
所以法官问了他的代理人,封景一个问题,封景的回答能直接决定今天这场庭是继续开下去还是到此为止:要不要当庭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原告享有举证期限利益,有权拒绝当庭质证,庭后再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当然这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原告同意当庭质证那自然于法不悖。
封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思考,她简单看了一下对方提交上来的证据目录,表示可以先进行初步质证。对三性无法把握的部分,再庭后核实。
法官依她所言往下cue流程。
她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对方并没有提交什么太让她意外的证据。基本都是她庭前请求法院调取的证据,只是多出了几份证人证言。
是参与沉知行手术的医护人员所作的证言。有录音,也有文本,所有人证词口径一致:说当时情况紧急,联系不上家属,所以才由院方决定手术。手术的结果不尽人意,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而非医疗事故,院方不存在任何过错。 ↑返回顶部↑
一般这种环节封景都是选择性忽视的。因为就像回避制度一样,极少会出现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出庭资格存在异议的情况。
她执业两年多只遇到过一次,是一个很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死都不认可原告的身份。法官问理由,他回答:原告整过容,长得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不一样。
一句话把全场雷倒,法官黑着脸没有搭理。
不过她今天却竖起耳朵来,将法官念出的每一个字都听得很仔细,尤其是那六院特别授权代理人的名字和律所。
可真正听到的时候,耳畔如亲临一起高空抛物的犯罪现场,抛掷物落地的瞬间震得她胸口剧烈轰隆。
苏荣钦,观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她听到了这几个字。
怎么会这么巧?
如果她没听错,这不就是曲衷的执业律所吗。还有她前不久加上的车神,虽然没说过一句话,但也是这家律所的。
这人怎么也是啊……
申城C区是只有这一家律所吗?
思绪汹涌翻转,情绪跌宕起伏,封景恨不得立刻掏出手机在千斤重群里艾特曲衷:今天开庭遇到的对手竟然是你同事!
当然她忍住了这一强烈的倾诉和分享欲。法庭纪律的命令规范之一是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她的职业素养亦不允许她做出这种不专业的行为。
很快到了法庭调查环节,法官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是否同起诉状的时候,封景表示诉请不变,但是理由要加一点。
然后她说出了专断医疗的观点。
她自认解释论证得足够详尽,可法官却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似的,什么也没问,就只让书记员把她的话全部记了下来。
再一看对方律师,他正低头端坐着,手上奋笔疾书,不知道是在记庭审笔录还是在写反驳她新增理由的点。表情看起来很松弛,气定神闲,有一切尽在他掌握中的自信。
这让封景开始有些怀疑,她刚刚新提出的这点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正当她盯着桌面上的一堆白纸黑字放空时,苏荣钦开始陈述他的答辩意见。和封景一样,他也说答辩意见同答辩状,不再赘述。但要另加一条,作为对原告新增理由的回应:
“被告医护人员的行为不构成专断医疗,是正当的业务行为。”
典型的民事诉讼庭审开端,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都在说自己有理,全盘否定对方观点。
不过到了质证环节,原被告双方的地位孰优孰劣便一目了然。在这个案子中,大部分的举证责任都在原告,但大部分的证据却又由被告掌握,被告还搞了个当庭提交,没有比沉宴更绝望的原告了。
值得庆幸的一点是,程序法还站在他这边。
所以法官问了他的代理人,封景一个问题,封景的回答能直接决定今天这场庭是继续开下去还是到此为止:要不要当庭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原告享有举证期限利益,有权拒绝当庭质证,庭后再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当然这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原告同意当庭质证那自然于法不悖。
封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思考,她简单看了一下对方提交上来的证据目录,表示可以先进行初步质证。对三性无法把握的部分,再庭后核实。
法官依她所言往下cue流程。
她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对方并没有提交什么太让她意外的证据。基本都是她庭前请求法院调取的证据,只是多出了几份证人证言。
是参与沉知行手术的医护人员所作的证言。有录音,也有文本,所有人证词口径一致:说当时情况紧急,联系不上家属,所以才由院方决定手术。手术的结果不尽人意,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而非医疗事故,院方不存在任何过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