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 第41节(3 / 4)
傅砚泽看着妹妹的背影,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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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裴珊吃饱喝足,高高兴兴地走了,走之前还打包了没吃完的小龙虾,说是带回去给常西尝尝。
裴珊一走,沈常乐就开始光明正大地瞪路听野。路听野忙把冰箱里留的一份酸辣柠檬鸡爪拿出来,又煮了一锅热乎乎的肉桂水果茶。
沈常乐:“好啊,你还背着我妈藏私货!”
路听野笑,滚了滚喉结:“不是你说要吃柠檬鸡爪吗?我若是拿出来了,你妈又打包带走你不就没得吃了?”
这个倒是说的没错。今晚的小龙虾她就没吃过瘾。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次小龙虾,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她一直是嫌弃的,再加上她不太爱吃辣,每次都不会想到去吃小龙虾这种东西。今天吃得很开胃,可架不住自家妈是个吃货,吃完了还要打包带走,这真是让她头疼。
沈常乐于是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下午没有看完的电影,这是她最后休闲的时光了。后天就是新电影《花束般的美好》男主角的试镜选角,等新电影的男主角确定人选,就是火速进组,要赶在过年前开机。
掐指一算,离过年也就一个月了。
沈常乐到现在还是觉得路听野不接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亏了,吃着吃着,等路听野再次进来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嘴。
“你真的不想拍电影吗?片酬可不低呢,你有我在,我至少给你争取这个数,若是你红了,那一年赚得可就多多了。”
路听野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要怂恿他去拍电影,难道是嫌弃他赚的太少?他低着头,鸦黑色的睫毛盖住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不出什么情绪。
“你是不是嫌我挣得少。”
路听野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沈常乐。
沈常乐一根鸡爪还在嘴里没理利索,听到这话后差点呛到,“我为什么要嫌弃你穷?我找男朋友若是在乎钱不钱的,我这辈子怕是只能找我爹那种大叔了。”
换言之,同水平的男人,都没她有钱。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那你就是想潜我。大导演片场寂寞,找找刺激。”
沈常乐:“.............”
她把嘴里的鸡骨头往路听野脸上吐去。叫他一张嘴不好好说话!
就在沈常乐真不想搭理路听野的时候,路听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布袋,放在了她腿上。
沈常乐:“这是什么?”
路听野不说,示意她打开不就知道了。
沈常乐乜他一眼,不想显得自己太急不可耐,还是把手上那根鸡爪啃完,然后擦干净手,优雅万分地打开了绒布袋子。
一只精致小巧的胸针从袋子里滑出来,掉在她的掌心。
是她在港城那家服装工作室里看上的翡翠蜻蜓胸针。当时没有买纯粹是忘记了,也懒得因为一个小东西折回去再买,后来她也想过这只小蜻蜓,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转瞬就被别的事冲走了。
就是不知道路听野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枚胸针?”
“那天我过去找你打领带,你手上拿的就是这枚。被你拿在手上把玩的东西,肯定是喜欢的。”
沈常乐不是没收到过礼物,比这枚胸针贵重的不胜枚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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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裴珊吃饱喝足,高高兴兴地走了,走之前还打包了没吃完的小龙虾,说是带回去给常西尝尝。
裴珊一走,沈常乐就开始光明正大地瞪路听野。路听野忙把冰箱里留的一份酸辣柠檬鸡爪拿出来,又煮了一锅热乎乎的肉桂水果茶。
沈常乐:“好啊,你还背着我妈藏私货!”
路听野笑,滚了滚喉结:“不是你说要吃柠檬鸡爪吗?我若是拿出来了,你妈又打包带走你不就没得吃了?”
这个倒是说的没错。今晚的小龙虾她就没吃过瘾。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次小龙虾,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她一直是嫌弃的,再加上她不太爱吃辣,每次都不会想到去吃小龙虾这种东西。今天吃得很开胃,可架不住自家妈是个吃货,吃完了还要打包带走,这真是让她头疼。
沈常乐于是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下午没有看完的电影,这是她最后休闲的时光了。后天就是新电影《花束般的美好》男主角的试镜选角,等新电影的男主角确定人选,就是火速进组,要赶在过年前开机。
掐指一算,离过年也就一个月了。
沈常乐到现在还是觉得路听野不接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亏了,吃着吃着,等路听野再次进来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嘴。
“你真的不想拍电影吗?片酬可不低呢,你有我在,我至少给你争取这个数,若是你红了,那一年赚得可就多多了。”
路听野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要怂恿他去拍电影,难道是嫌弃他赚的太少?他低着头,鸦黑色的睫毛盖住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不出什么情绪。
“你是不是嫌我挣得少。”
路听野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沈常乐。
沈常乐一根鸡爪还在嘴里没理利索,听到这话后差点呛到,“我为什么要嫌弃你穷?我找男朋友若是在乎钱不钱的,我这辈子怕是只能找我爹那种大叔了。”
换言之,同水平的男人,都没她有钱。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那你就是想潜我。大导演片场寂寞,找找刺激。”
沈常乐:“.............”
她把嘴里的鸡骨头往路听野脸上吐去。叫他一张嘴不好好说话!
就在沈常乐真不想搭理路听野的时候,路听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布袋,放在了她腿上。
沈常乐:“这是什么?”
路听野不说,示意她打开不就知道了。
沈常乐乜他一眼,不想显得自己太急不可耐,还是把手上那根鸡爪啃完,然后擦干净手,优雅万分地打开了绒布袋子。
一只精致小巧的胸针从袋子里滑出来,掉在她的掌心。
是她在港城那家服装工作室里看上的翡翠蜻蜓胸针。当时没有买纯粹是忘记了,也懒得因为一个小东西折回去再买,后来她也想过这只小蜻蜓,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转瞬就被别的事冲走了。
就是不知道路听野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枚胸针?”
“那天我过去找你打领带,你手上拿的就是这枚。被你拿在手上把玩的东西,肯定是喜欢的。”
沈常乐不是没收到过礼物,比这枚胸针贵重的不胜枚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