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传欢负情,我自未常见,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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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梅,“是哪一家?”
  花白赖,“阿丽烧烤。”
  李克梅,“阿丽用的鱼一直都不新鲜,很多都发臭了。”
  花白赖,“你怎么知道?”
  李克梅,“是张敏告诉我的,阿丽是张敏的朋友,我原来吃了阿丽的烤鱼也拉了肚子。”
  花白赖,“谁是张敏?”
  不知怎么的,李克梅突然就有了倾诉的欲望,于是他开始给眼前蹲着的花白赖讲述他那苦难的命运,还有那始终摆脱不掉的咀咒,李克梅一边自顾热烈的讲述着,一边任热泪尽情的流淌过脸庞。
  在倾诉完之后,李克梅感觉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他长长的舒了口气,然后举枪对准了花白赖。
  花白赖一下子跪倒在地,他连连祷告磕头,恳求李克梅不要杀他,“兄弟,你的痛苦我完全能感同身受,因为跟你一样,我也是个苦命的人,你看,我还借电话给你,还借你二百块钱,如果你实在拿不出来的话,那二百块钱我就不要了。”
  禁不住哀求,心肠一软,李克梅挥手示意让花白赖走。连屁股都没擦,提上裤子,花白赖一溜烟的跑出了树林。
  在目送花白赖离去之后,李克梅又把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但是,恶臭飘飘渺渺的一阵阵袭来,看着花白赖留下的那几大滩杰作,他厌恶的皱起了眉头。
  看着天空中那弯皎洁的明月,李克梅站在那儿独自遐想了一会,最后,他把枪放回坑里,再埋上沙子,然后走出了那片树林。
  月光映照着广袤的天涯岛湾,在魅影重重的沙滩上行进了一会,李克梅回到了海坡村,可等他刚走到他旅馆房间的门口,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个人把他扑倒在地,然后又给他戴上了手銬,在把房间细细搜查了一遍后,他们把李克梅带离了旅馆。
  从房间的猫眼里,花白赖目睹到了李克梅被押送走的那一幕。
  现在,该轮到我粉墨登场了。
  从房间的猫眼里,我目睹到了李克梅被押送走的那一幕,过了好长时间,我才从惊吓中恢復过来。
  躺在旅馆的床上,我开始回想李克梅先前在树林里讲的那些曲折离奇的故事,什么张敏、埃尔伯、王基恩、大革命、小英雄大闹西京城、帝国,说实话,直到这个时候我依然认为那些故事全都是些酒醉之后的譫言妄语。不瞒大家,在看到李克梅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他神智很不正常,他形容憔悴,神情淡漠,明显就是受过刺激的样子。可是,那晚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觉,后来我心里就开始惦记那把枪,我很想知道那把枪是不是真的,我清楚的记得,先前那几个便衣并没有从李克梅身上搜到枪。
  出了门,借着月光,我又摸索着来到了那片古墓所在的林地。
  巡视了一圈,参考先前我渲泄留下的标记物,再依据李克梅当时的方位,我大致设定了一个区域,然后我就用双手开始奋力刨挖沙子,没一会,我的手碰到了一个硬物,拿出来一看,果然是那把手枪,天呐,居然是个真傢伙。我继续奋力刨挖,很快,我又在坑里刨出了一个移动硬碟,看着那个硬碟,我热血賁张,想起先前李克梅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我居然在那片阴森森的墓地里咯咯的笑了出来。
  走出那片林地,我把枪拋到了大海里,然后回到小旅馆,把移动硬碟接到我的电脑上。只是大致流览了一下,我就清楚的意识到,一个崭新的世界正呈现在我的眼前。
  第二天一早,结清了小旅馆的费用,我携带行李来到了天涯岛汽车站,但在临登车前,我突然有了个主意,于是我把行李寄存在车站,然后搭乘班车来到了海角镇,找到了张敏的那家超市。从外面向里看去,整个超市只有收银台那儿有一个女人,我猜她就是张敏。
  径直走到收银台,看着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我突然很想笑。
  收银台前的这个女人正在嚼檳榔,被檳榔鲜红的汁液所渲染,这使得她一张一合的嘴看上去就像是血盆大口一般,看上去有些瘆人。
  我不禁有些感概,这天底下的咄咄怪事真是无奇不有,说实话,眼前这个嚼檳榔的女人确实有些许风韵,但也仅此而已,完全看不出她还有什么特别魅力之处,可是,她怎么就让李克梅爱的发狂,爱的要死要活的,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嚼着檳榔,女人很不耐烦的问道,“要买什么?”
  我,“有件事要打扰一下,请问你是张敏吗?”
  嚼檳榔的女人,“是的,我就是。”
  我,“是这样的,昨天是不是有个叫李克梅的男人来找过你。”
  张敏,“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和李克梅在海坡村住一个旅馆,虽然是萍水相逢,但我们却一见如故,他给我讲过一点你们之间的故事,我一点都不夸张,我真的还没见过天底下比他更痴情的男人。是这样的,昨天在见过你之后,李克梅回到了海坡村,然后一口气喝了三瓶酒,最后因为酒精中毒,他被送到304医院抢救,在我送他到医院的时候,虽然他已经完全昏迷,但他嘴里还在不停的呼喊你的名字,说什么我心爱的女人拋弃了我,我不想活了,让我去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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