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玩笑〉之五(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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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近一点的好了,罗珍川的事件,起源于修女三十年前用高跟鞋踩死了一隻猫,三十年前啊!没有什么动物保护法,有没有把孩子逼疯,这也不是法官可以判定的吧?是否有投给罗珍川致幻药或许还可以查得到,也判的了罪,但是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何罪之有啊?总不能把他以后在外头杀人都归咎于这个上面,以这一例来说,最多判个不是医疗人员却做出医疗行为之类的罪。」
  「接下来是绑架王胜利这件事情,先不论我们没有被上级批准的卧底行为好了,王胜利被修女藏了起来,也没有受到威胁和损害。这种事情说不定庭外和解就可以解决的。所谓的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这种情形,王胜利顶多只算被叫去喝茶的,既非为钱财,也没有明显的把他当作人质。在法院看来顶多就是你这个心急如焚的男朋友一时半会见不到恋人就在那么乾着急罢了。」
  「她违反王胜利的意愿。」魏铭补充道。
  「是,就算是如此,也不会判多重的。总之不会是你想要的那种结果。」队员中最懂法律的分析道。
  这些魏铭何尝不懂。
  他不过是不甘心罢了。
  他分明从头到尾都是受害者,为什么他不配拥有完美的好结局?
  魏铭这天喝了酒,醉醺醺的在大街上漫步。
  他通常不喝酒的,因为必须保持清醒,那个毁了他一辈子的人可能随时都会出现,他必须提高警觉。
  也因为如此,他时常睡不好,安眠药根本解决不了他的问题。
  这么多年来,也只有王胜利可以成为他的解药。
  冥冥之中的,他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
  如果没有修女会怎么样呢?
  他们一家子就可以把方翼禾领养回家,可以幸幸福福的度过童年。
  不管有没有爱情,他们都会认真的爱着彼此、善待彼此,直到永远。
  他的父母不会离异,也不会把自己搞得跟孤儿一样,不知道哪里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虽然这样说不好,但在那一夕之间,方翼禾脱离了魔爪,而魏铭一家陷入地狱之中,说到底,那个方翼禾小朋友最后的结局还是好了些。
  可他无法想像一个五岁的小孩被侵害该是多么可怕的画面,自己没有承受过,又有什么资格说嘴、比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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