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总而言之,开始同居生活(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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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耀这辈子和人的关係都不长久,最长的是七年婚姻,再来就是待了五年的烧烤店,可能因为老闆金昌是个好人。
  阿耀上工之前,先去办公室找老闆谈谈。
  坐在电脑前、像个白领上班族的青年──老闆金昌从报表堆抬起头:「阿耀,有什么事?」
  「我想先领这个月的工资。」
  金昌起身给阿耀倒茶,阿耀叫他不用麻烦。但金昌可能看过他身分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对他一直像对待长辈一样客气。
  「阿耀,如果你需要钱,要不要升店长?小茹预產期就快到了。」
  店长小茹也说,店里内外场每次吵起来,也只有阿耀镇得住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只是搬家需要一笔钱。」
  金昌听到「搬家」,以为是坏事,紧张起来:「你要搬家?搬去哪里?发生什么事?讨债的又来了?我有认识的律师,你有事一定要跟我商量!」
  「不是钱的问题,帐面都结清了。」阿耀沉默良久才说:「我找到儿子……正确来说,儿子找到我了。」
  金昌瞪大眼看着阿耀,红茶洒了满地。
  「我以前有段婚姻,有一个孩子。」
  金昌好不容易才平復心情,有点僵硬地把话题转向:「你的孩子一定很可爱,唸几年级?」
  「他已经是社会人士。」而且是当红的大明星,刚买下一间无贷款的市区公寓,说要照顾他下半辈子,「我会搬过去跟他住一阵子,所以想买点礼物给他。」
  「这样啊……」金昌打开抽屉,拿出一叠千钞。
  「太多了。」阿耀拒收。
  「是年中的奖金,收下吧。」
  「老闆,不要为这点小事哭,让我很困扰。」
  「我认识你以来,你总是孤身一人,对这世间毫无留恋的样子。」金昌拿起眼镜,擦着满溢的眼泪:「耀哥,你能找到家人,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几个月前,阿耀还完所有债务,向老闆提离职。金昌看了他好一会,认真对他说:「阿耀,如果你想离开这个世界,记得跟我说。我会帮你收尸。」
  对看尽社会百态的阿耀来说,老闆金昌就是一个好人。
  阿耀东西不多,从租屋处骑车来到儿子给的新家地址,以为是高级饭店。
  「何先生早、何先生需要帮忙吗?」
  阿耀才走进一楼挑高的大厅,两名西装保全就迎上来接待,笑着要帮他拿铁锅还有背包,阿耀说要自己来才收手。
  阿耀在电梯呼出一口气,叮地一声,顶楼到了。
  从电梯出来,看上去一片石墙,只有一块黑色电子面板亮着。
  好在阿耀以前兼职做过大楼清洁工,就算没人在也知道怎么打开这种高级公寓的房门。
  阿耀刷下房卡,输入儿子的生日,门板开啟。
  阿耀在玄关脱了鞋,第一次事先走向落地窗,拉开帘子,往阳台放了盆栽。
  这个仙人掌盆栽是他在工地工作一个同事的遗物。那位同事和他一样孤家寡人,从鹰架摔下后,腰包放的遗书写着:仙人掌留给耀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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