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十四 林爹:元宝纪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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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淇淋几乎立刻成为元宝心目中最好吃的零食!
  元宝把一小碗都吃光了,要不是才第二遭来岳家,他能再吃一碗。
  除了平生第一次吃到的冰淇淋,让元宝更加惊喜的是,中午吃饭岳母叫他到里间儿跟老太太一起用,他还见到了未婚妻王臻。
  王老太太说,“亲事已经定下了,现在社会跟以前不一样,女子也不必扭扭捏捏总在深闺。”跟元宝说,“这是阿臻。”又跟孙女说,“这就是元宝。”
  王臻一听到元宝的名儿就想笑,她其实很想问问元宝,怎么他家没给取名儿叫金子,而是叫元宝?
  不过,俩人头一回正式见面,彼此都带了些小客气小羞涩。
  当然,这也缘于俩人正经望向彼此时,心有灵犀的感触:还真不丑。
  王臻是那种白白净净细细瘦瘦的姑娘,眉宇间的确更肖似父亲,虽然是单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脸,红嘴唇,五官单拎出来不算一等一的出众,但搭在一起就有种纤细轻袅的气质。
  元宝则是那种公认的俊美,他眼睫毛比王臻还长还密,双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经桃花眼。
  元宝还没到恋爱的年纪,他就觉着王臻相貌不错,可以在一起玩儿。他就问了,“妹妹平时都做什么?”
  “上学。”
  “上什么学校?几年级了?”
  “女子学校。”
  “嗯,我听常先生说过,城里学校是分男女的。女子学校什么样,老师也都是女孩子吗?这跟男校有什么区别啊?”
  “课程不太一样。”
  “你们都学什么?”
  人家俩人就这么自然的交谈起来。到中午吃饭时竟然就聊的挺熟了,元宝还注意到王臻喜欢吃肉,红烧肉就吃了两块,没肉的素菜基本不动。元宝想,以后必得想法子多赚些钱,不然媳妇这么爱吃肉,倘是没钱,岂不是连媳妇都养不起了。
  不得不说,元宝也是个思虑长远的人哪。
  元宝突然有了努力的动力,待下午告辞时,王臻还送了他一条五色缕。这也是时下风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说,“这个是我编的,你拿去戴吧。”
  元宝收了王臻的礼物,说,“咱们离得远,来往不便。等我回去给你写信,托人捎来。”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宝以后会不会有出息看不出来,但这跟女孩子来往,你这也忒正大光明了吧。
  虽然咱两家已经正式定下亲事,可我们怎么觉着这么奇异呢?
  但这事吧,王家人冷静一想,倒也不错,眼下两个孩子都小。如今农村风俗生态尚且稳定,城里不一样,城里那些个新式人,很不将婚姻约束当回事,一些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女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宝,想着让俩孩子提前交往这主意倒也不错,可以提前熟悉,有了默契,以后过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虽有些吃惊,但也没反对。
  元宝有着天生的与人交往的本领,他在给林申的信里也说到自己定亲的事:
  端午去岳家走动,总算见到王家姑娘,心头大石落地,阿弥陀佛。
  我认为臻臻不错,说话清脆有趣。观臻臻对我之意,应亦是满意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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