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别说来不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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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是可以写出这种,一瞬间获得所有爱意的歌曲。
  郑宇星没有等到演唱结束,他将啤酒罐捏扁丢进垃圾桶里,随后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
  「老大,所以嫂子听见了没啊?」刚走下台没多久,林浚瑞便像隻小鸡吱吱喳喳绕着杨明川转。
  「别乱喊,没有嫂子。」杨明川只是低头整理电线。
  「少装了啊,这么临时改歌,还选了这种少数你自己写爽的,不就是想唱给谁听吗?」
  「……应该听见了。」
  「哇靠!真假!你怎么知道,还是说他站很前面?」聊起八卦,林浚瑞整个精神都来了。
  「pa台附近有人,他从以前就喜欢那个位置,看穿着感觉也是。」
  「哇操会不会我很快就有喜酒喝了?恭喜啊!」
  「他后来走了,八成是不想理我,所以别乱说话,很烦。」
  是真的烦,杨明川心想。记忆中纯粹而热情,总会崇拜凝望自己的恋人不復存在,唯有那从未改变的站位习惯,才让郑宇星残留下些许当年的影子。
  「那他干嘛要来,不就是欲拒还迎吗?老大你是不是劈腿被抓……」
  「我没有劈腿。」用力关闭工具箱,连帐棚外的演唱都没能盖过巨响。
  「快点,要让位。」将贝斯袋俐落揹起,刘紫芳一如往常惜字如金,却恰恰转移这不寻常的火药味。
  「晚上我不吃饭了,团练时间再联络你们。还有,造谣算是毁谤罪,不要以身试法。」杨明川冷脸说完便拎着箱子走出帐篷。
  「……干,我刚感觉老大眼里有杀意,我是不是大踩雷了啊。」林浚瑞皱眉撇嘴,活像被遗弃的小狗。
  「你,白目。」刘紫芳毫不留情补给这隻小狗一脚。
  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我有劈腿。盘腿坐在沙发上,杨明川抓起威士忌,直接口对瓶喝下去,食道立刻灼热起来。
  原本以为再见到郑宇星,应该会先揍他一拳,当年走得那样突然,自己的后知后觉彷彿成了做贼心虚,没有人相信他一无所知,全认定他是始乱终弃的陈世美。
  当时自己坠入人生最黑暗的阶段,是不忍回顾的穷途潦倒。然而事过境迁,他重新振作起来,如今真正看见人时,杨明川只在意郑宇星瘦了好多。明明印象中还是婴儿肥的脸颊,现在却看得出颧骨形状,身形也整整小了一圈,这段日子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而当郑宇星表明自己工作人员的身份,杨明川第一直觉想到的,是终于可以把这首歌唱给他听。
  经歷种种调适,杨明川已经掌握根据歌手条件,将优势最大化的创作技巧。但早期的他其实充满本位主义,写歌全是因为他有执念、有寄託,必须将欲望完完整整呈现,《别说来不及》就是这样的存在,而这种歌通常很受听眾欢迎。
  杨明川曾经自嘲,他要是想红就必须掏心掏肺,把所有心路歷程都摊在阳光底下,然而他生命里没有那么多情感足够支撑,火红只是曇花一现。
  酒精正在侵入体内,杨明川觉得身体轻飘飘,脑袋却异常清醒。在见到郑宇星之后,他久违的起心动念,即便轮廓还模模糊糊,却很有继续挖掘的价值。
  ※
  「依据各团的网路声量,过去动员的规模,以及能带动的经济效益,我初步……」
  「等等等等,你就没什么要先问我吗?」王宇晨盯着一碰面就开始做分析简报的郑宇星,觉得想像中的风暴没有来临,竟有那么点不自在。
  「要问什么?你的预算上限或是预期收益吗?这些后面……」
  「你真的没见到那个人?」这是王宇晨唯一能给予的提示。
  「谁?杨明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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