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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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雪儿的眼中闪过一丝寂寞。
  「说甚么傻话,我已经决定要留在这儿一辈子都不回去。镇长安排我去碾豆厂上班我也答应了,只是对轮胎行的老皮有点不好意思,他们都待我很好。亲爱的,这里是我唯一的家。」
  「真的吗?你真的不会离开我?」
  「是的。虽然福勒说过我可以先回去纽约,三年后再来娶你,但我一天也不想离开你。三年,太久了,再回去过纽约的生活能不能活到那时候还很难说……」
  「所以你要在今晚的月光下娶我?」
  「月亮就是我们的见证。」
  「我好开心!黎。」
  再一次热情拥抱,她的身体已经明显有了女人的反应。第二次进入时他开始使出三十二年来学习到的取悦女人的手段;在月光下的岩洞中,两隻一味追求快乐的动物不停交缠,尽情将爱融化成肉体的快乐。
  忽然间,远处传来一阵声响。声音不算大却吓得黎秋何跳起来。
  「怎么了?」
  「嘘………」
  夜风转向后又是一串炮仗似的声响,这次是顺风因此响声变得清楚多了。蜜雪儿搂住他的手臂,有些心惊。
  他们迅速穿好衣裳,悄悄走往回家的路,但不是沿着海岸线原路折返,而是穿过防风林来到沙丘边缘。
  第三次枪响时黎秋何终于百分百确定枪声的来源。他的心沉痛不已,表情却冷漠而坚毅。他知道福勒有一把双管猎枪,但从那枪声听得出来只有连发扫射的衝锋枪,没有猎枪。
  那些来追杀他的人绝不会给福勒任何反抗的机会,连万分之一机会也没有。
  月光清清楚楚照亮了前院,一辆该死的黑色克莱斯勒霸道地停在大门口,两个月前的记忆瞬间回到眼前。
  如果可以的话他就是牺牲性命也要救这家人,可惜迟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只是伏在沙丘上的草丛一动也不动,静待那些人离开。他紧紧搂住浑身颤抖的蜜雪儿,一手摀住她的嘴。
  黎秋何暗自揣想,自己的好运气还没用完哪!要不是今夜和蜜雪儿跑到海边亲热,肯定要陪这家人一同丧命。相对于他的好运恩里奇一家人却是太倒楣了,完全是被牵累的无辜者。
  夜风逐渐强劲,屋里闃然无声。他猜想屋里头的人一定正在仔细搜索,考虑到黎秋何可能躲在暗处因此所有人都保持静默。过了大约二十分鐘才有人开始说话。
  「他不在这儿!」
  「镇上的人明明说是这家。」
  「他应该在这里住过,不会错的。这一家有五口人却少了一个女孩,这婊子养的连逃命都要拐跑人家女儿。」
  「操!都怪你杀得太快害我没办法爽一下。真他妈浪费。」
  「现在怎么办?」
  「先回旅馆吧!天亮后再回来这附近搜。」
  听到第一句话就知道是义大利人,甚至光从那股浓浓的腔调就可以判断是哪帮人。几个穿黑皮夹克的傢伙陆续从大门走出来,一共四个,手里都提着衝锋枪。
  黎秋何忽然想起那条黑曼巴蛇。
  等汽车开远后蜜雪儿挣扎着想起身,却被他用力按压在地上。他知道屋子里还躲着一个。
  那辆车可以载五个人却只来了四个。更奇怪的是那些人站在一块儿说话根本没必要这么大声,简直就是存心讲给屋子外的人听。这些义大利佬精得很,他们从房间床舖和鞋子等情形就能判断两人不可能走远。他们猜两人听见枪声很可能回到屋子附近观望,与其在黑夜中盲目搜索不如假装离开,留下一人守株待兔。
  他们的招数已经被黎秋何识破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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