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_108(1 / 2)
“我把能量消耗完了!”
姜博言:“……”
☆、第59章
反正余笙在他公司里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老板的太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 时常炸毛,一天二十四小时脱线, 正经不过三秒钟,惯会打嘴仗,外人面前还是个乖巧的孩子,到姜博言面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头。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阳那厮转述给她的, 那脑子一根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色地描绘一通, 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 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阳跟余笙已经很熟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 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 “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
“服气不服气?”
罗阳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 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阳叹了一口气, “唉,其实挺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 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阳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返回顶部↑
姜博言:“……”
☆、第59章
反正余笙在他公司里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老板的太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 时常炸毛,一天二十四小时脱线, 正经不过三秒钟,惯会打嘴仗,外人面前还是个乖巧的孩子,到姜博言面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头。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阳那厮转述给她的, 那脑子一根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色地描绘一通, 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 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阳跟余笙已经很熟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 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 “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
“服气不服气?”
罗阳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 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阳叹了一口气, “唉,其实挺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 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阳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