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很忙[娱乐圈]_分卷阅读_80(1 / 3)
小孩子穿着白色的小衬衫,背带裤,规规矩矩地背着小书包,连头发都抹了发油,本来乱翘不听话的头发,现在乖乖地贴在头皮上,有点像过去电影中的汉奸头。
高海跟在院长身边,胸口口袋处别着谭飞扬送的那支笔,脸绷得紧紧地,一副面无表情连笑都不会的样子,只有眼中偶尔闪过的紧张和期待泄露了他的感情。
院长在底下暗暗给他使眼色,让他对着自己的领养人笑一下,高海却绷着小脸仰头直视谭飞扬,嘴角都不肯扯一下,这样不讨喜年纪又大了的孩子,在孤儿院是很少有人能领养的。院长看他这副样子,忍不住擦了擦汗。
谭飞扬见高海仰头看自己有些吃力,想到自己已经是长腿羊了心里很开心,蹲下身与高海平视,对他说:“我打算领养你,将你当成我自己的孩子。呃……我知道让你一下子当我是爸爸不太可能,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好爸爸,如果你不想改口呢,先叫我叔叔也没关系。”
不用仰头的高海认真地看了谭飞扬一会儿,摸了摸胸口一直珍视的笔,张了张口,小声地说:“钢笔爸爸。”
谭飞扬笑了一下,对着高海伸出手,高海犹豫了一会儿,将并不是很嫩的小手放在谭飞扬的手中。
第一天当然是要带高海……现在叫谭海的孩子去见谭飞宇了,高海的姓氏本来就是随便起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父母的名字,改成谭也没什么,看起来他好像挺喜欢谭海这个名字。
带着孩子回到老宅,忙碌的谭飞宇还没有回来,不过他有说过今晚会回来见见这个孩子,于是一大一小就一边聊天一边等谭飞宇。
谭飞扬主要是在给谭海讲述一下自己的家庭情况,他说得不算太系统,不过挺好总结的,对于谭海来说,就是有钱的爸爸有钱的伯伯有钱的新家和未来极有可能非常有钱的自己。
不过在仅有六岁的孩子眼中,这些事情好像没有那么重要。
他在慢慢接触谭飞扬,觉得这个爸爸可能脾气很好后,小心翼翼地问:“爸爸为什么会领养我呢?大家都喜欢年纪小或者成绩好的。”
这不是怀疑什么,只是单纯的疑问。
“因为我上次见到你后,就很喜欢你。”谭飞扬很直白地解释说,“你也可以理解为,我送你一个钢笔,你卖身给我当儿子,哈哈哈。”
挺不着调的话,但是却成功地让谭海放松下来。
他摸了摸自己胸前的钢笔,认真地点点头说:“好吧,钢笔是我的,我是你的。”
谭飞扬笑得更开心了,搂住新儿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成功地小孩子脸红后,抱着人打开电视。
今天不仅是领养谭海的日子,还是之前拍摄的综艺节目播出的日子,谭飞扬打算跟新儿子一起看自己参与的综艺节目,正好加深感情,也让儿子了解他嘛。
作者有话要说: 谭飞宇:谭海6岁飞扬23,差17岁,以后年下cp无压力。于是让弟弟被比我还大两岁的老牛啃,还不如让弟弟去啃嫩草。
简宁哲:别闹!!!!!
第78章
综艺节目第一期是谭海和谭飞扬在家中安安静静地看完的,谭海对于节目中很多段子都不太懂,但是因为节目里有刚刚认识的钢笔爸爸,他看得很认真。当然看完之后除了爸爸家的电视机好大好清楚好厉害以外,基本没有什么心得体会,他一个六岁的孩子还很少上网,连最新的笑点是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评价出这个节目怎么样。
节目看到一半,谭飞宇回来见了见自己未来的侄子,他的见面礼非常直观,就是一张卡,能够各种刷刷刷那种卡,谭飞扬手头上这种卡现在已经都被冻结了,反倒是自己的新儿子有一张,这让他内心十分悲凉。而对谭海来说,这样一个小小的没有任何意义的卡片,其实还不如那只自己使用了一段时间却依旧崭新如初的钢笔更有意义。
夜晚谭飞扬为了促进父子关系,直接和谭海住在一起,小孩子睡相很乖,睡前还珍惜地摸了摸放在床头的钢笔盒。谭飞扬则是在猪窝里都能睡得香的体质,他沾上枕头就睡着,第二天早晨还和谭海滚到一起去,大号飞扬搂着小号的谭海,谭海枕着谭飞扬的胳膊,两个人都睡得特别香。
这让进来起床叫谭飞扬去片场的高助理内心狠狠地萌动了一下!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小张明明是一流助理却最后背叛谭总跑去当粉丝管理员,坚定地成为了谭少的狗腿。默默地拍了一张和谐友爱的父子图照片,然后才万分不舍地叫两人起床,心中痛恨这万恶的拍摄时间,就不能是下午拍摄吗?让我们谭少和谭小少睡到自然醒不好吗?
一只脚踏上叛变之路的高助理无情地将两人叫起来,一大一小头发乱翘着坐起来揉眼睛,动作都神同步!
谭海长得很好看,这也是孤儿院的孩子排斥他的原因之一——嫉妒。现在这种漂亮和谭飞扬放在一起就十分赏心悦目了,才第一天就有父子相。
大概是谭海一直在小心翼翼地模仿谭飞扬,早晨吃饭时两人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难得没有早走的谭飞宇看到两人的动作后,不知为什么,心中升起了一丝小愉悦。
他对谭海满意的第一表现就是买买买,吃饭的时候就吩咐高助理,等送谭飞扬去片场后,就找人带着谭海去买衣服和日用品,谭海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谭海不挑的,也都选贵的和高档的买。
谭飞宇这句话让谭海有点懵,尽管知道自己未来可能会十分有钱,而且还被塞了一张限额非常可怕的卡,但是信用卡这种东西哪有实物来得更有冲击力。一大早就听到有钱的伯伯说买买买,谭海的心中不是受宠若惊,而是“卖了我能还得起吗”这种小人物居安思危的实在想法。
看见孩子用一双受惊兔子般清澈的眼睛看自己,谭飞宇难得蹲下身捏了捏谭海的小爪子,意外地发现这双手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软嫩嫩的,反而有些粗糙,还有一些伤痕,明明只是六岁孩子的手。 ↑返回顶部↑
高海跟在院长身边,胸口口袋处别着谭飞扬送的那支笔,脸绷得紧紧地,一副面无表情连笑都不会的样子,只有眼中偶尔闪过的紧张和期待泄露了他的感情。
院长在底下暗暗给他使眼色,让他对着自己的领养人笑一下,高海却绷着小脸仰头直视谭飞扬,嘴角都不肯扯一下,这样不讨喜年纪又大了的孩子,在孤儿院是很少有人能领养的。院长看他这副样子,忍不住擦了擦汗。
谭飞扬见高海仰头看自己有些吃力,想到自己已经是长腿羊了心里很开心,蹲下身与高海平视,对他说:“我打算领养你,将你当成我自己的孩子。呃……我知道让你一下子当我是爸爸不太可能,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好爸爸,如果你不想改口呢,先叫我叔叔也没关系。”
不用仰头的高海认真地看了谭飞扬一会儿,摸了摸胸口一直珍视的笔,张了张口,小声地说:“钢笔爸爸。”
谭飞扬笑了一下,对着高海伸出手,高海犹豫了一会儿,将并不是很嫩的小手放在谭飞扬的手中。
第一天当然是要带高海……现在叫谭海的孩子去见谭飞宇了,高海的姓氏本来就是随便起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父母的名字,改成谭也没什么,看起来他好像挺喜欢谭海这个名字。
带着孩子回到老宅,忙碌的谭飞宇还没有回来,不过他有说过今晚会回来见见这个孩子,于是一大一小就一边聊天一边等谭飞宇。
谭飞扬主要是在给谭海讲述一下自己的家庭情况,他说得不算太系统,不过挺好总结的,对于谭海来说,就是有钱的爸爸有钱的伯伯有钱的新家和未来极有可能非常有钱的自己。
不过在仅有六岁的孩子眼中,这些事情好像没有那么重要。
他在慢慢接触谭飞扬,觉得这个爸爸可能脾气很好后,小心翼翼地问:“爸爸为什么会领养我呢?大家都喜欢年纪小或者成绩好的。”
这不是怀疑什么,只是单纯的疑问。
“因为我上次见到你后,就很喜欢你。”谭飞扬很直白地解释说,“你也可以理解为,我送你一个钢笔,你卖身给我当儿子,哈哈哈。”
挺不着调的话,但是却成功地让谭海放松下来。
他摸了摸自己胸前的钢笔,认真地点点头说:“好吧,钢笔是我的,我是你的。”
谭飞扬笑得更开心了,搂住新儿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成功地小孩子脸红后,抱着人打开电视。
今天不仅是领养谭海的日子,还是之前拍摄的综艺节目播出的日子,谭飞扬打算跟新儿子一起看自己参与的综艺节目,正好加深感情,也让儿子了解他嘛。
作者有话要说: 谭飞宇:谭海6岁飞扬23,差17岁,以后年下cp无压力。于是让弟弟被比我还大两岁的老牛啃,还不如让弟弟去啃嫩草。
简宁哲:别闹!!!!!
第78章
综艺节目第一期是谭海和谭飞扬在家中安安静静地看完的,谭海对于节目中很多段子都不太懂,但是因为节目里有刚刚认识的钢笔爸爸,他看得很认真。当然看完之后除了爸爸家的电视机好大好清楚好厉害以外,基本没有什么心得体会,他一个六岁的孩子还很少上网,连最新的笑点是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评价出这个节目怎么样。
节目看到一半,谭飞宇回来见了见自己未来的侄子,他的见面礼非常直观,就是一张卡,能够各种刷刷刷那种卡,谭飞扬手头上这种卡现在已经都被冻结了,反倒是自己的新儿子有一张,这让他内心十分悲凉。而对谭海来说,这样一个小小的没有任何意义的卡片,其实还不如那只自己使用了一段时间却依旧崭新如初的钢笔更有意义。
夜晚谭飞扬为了促进父子关系,直接和谭海住在一起,小孩子睡相很乖,睡前还珍惜地摸了摸放在床头的钢笔盒。谭飞扬则是在猪窝里都能睡得香的体质,他沾上枕头就睡着,第二天早晨还和谭海滚到一起去,大号飞扬搂着小号的谭海,谭海枕着谭飞扬的胳膊,两个人都睡得特别香。
这让进来起床叫谭飞扬去片场的高助理内心狠狠地萌动了一下!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小张明明是一流助理却最后背叛谭总跑去当粉丝管理员,坚定地成为了谭少的狗腿。默默地拍了一张和谐友爱的父子图照片,然后才万分不舍地叫两人起床,心中痛恨这万恶的拍摄时间,就不能是下午拍摄吗?让我们谭少和谭小少睡到自然醒不好吗?
一只脚踏上叛变之路的高助理无情地将两人叫起来,一大一小头发乱翘着坐起来揉眼睛,动作都神同步!
谭海长得很好看,这也是孤儿院的孩子排斥他的原因之一——嫉妒。现在这种漂亮和谭飞扬放在一起就十分赏心悦目了,才第一天就有父子相。
大概是谭海一直在小心翼翼地模仿谭飞扬,早晨吃饭时两人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难得没有早走的谭飞宇看到两人的动作后,不知为什么,心中升起了一丝小愉悦。
他对谭海满意的第一表现就是买买买,吃饭的时候就吩咐高助理,等送谭飞扬去片场后,就找人带着谭海去买衣服和日用品,谭海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谭海不挑的,也都选贵的和高档的买。
谭飞宇这句话让谭海有点懵,尽管知道自己未来可能会十分有钱,而且还被塞了一张限额非常可怕的卡,但是信用卡这种东西哪有实物来得更有冲击力。一大早就听到有钱的伯伯说买买买,谭海的心中不是受宠若惊,而是“卖了我能还得起吗”这种小人物居安思危的实在想法。
看见孩子用一双受惊兔子般清澈的眼睛看自己,谭飞宇难得蹲下身捏了捏谭海的小爪子,意外地发现这双手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软嫩嫩的,反而有些粗糙,还有一些伤痕,明明只是六岁孩子的手。 ↑返回顶部↑